2024届华政考研法理学真题参考答案详解和命中统计一起对答案….txt(华政2024研究生招生简章)
原标题:2024届华政考研法理学真题参考答案详解和命中统计 | 一起对答案
考完试之后,有人欢喜有人愁,考的好的,可能会觉得题目好简单,考的不理想的,又会觉得今年又是变题型,又是改题量,好难。
其实还是之前那句我们说过多遍的话:
任何考试,都是以知识点为中心的,排除知识点的“超纲”,一切所谓的难题,都是答题思路或技巧问题!一切简单题,也都只是因为你“背到了”。
又,很多同学过来给我们报喜,说资料内容,说命中率高,一方面,惊喜于我们对题目的基本全部明命中,另一方面,反馈出来的还是那句话:重点永远是重点,基础永远是基础,2024届考研加油!2025届我们还将继续!
本文汇总《2024届华东政法大学考试真题(回忆版)+参考答案详解(带参考答案、试题解析、命中统计)》。
命中就是命中!没有就是没有!
下面统计标注的页码,因为版本不同前后页数可能产生差异,但既然标注了,知识点上肯定会有!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加油!
——震川考研
一、法理学考试总体评价
【总体点评】
2024届法学理论专业课考试难度:中等或中等偏上。
1、题目来源:精讲笔记、冲刺笔记、模拟卷、热点案例和增补。
2、命中情况:2023年法学理论试卷共约18道题目,其所涉及知识点我们的精讲笔记共命中17道,冲刺笔记命中9道,模拟卷命中3道,而且多数题目只需抄写笔记原文就能得到满分。更具体一些: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共10道题目(4道名词解释+4道简答题+2道论述题),答题所需知识点我们精讲笔记全命中,冲刺笔记命中其中7处,模拟卷命中1处。10道题目中,除一道论述题考察较难,作答需要具备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外,其余题目所需答案都可以直接从我们的精讲笔记上直接用原文作答!西方法哲学部分共8道题目(4道名词解释+3道简答题+1道论述题),答题所需知识点我们精讲笔记命中7处,冲刺笔记命中2处,模拟卷命中2处。8道题目中,两道名词解释是有难度的,最后一道简答题中也有一定难度,其论述题部分亦难,其主要难在答题的思路上。不过,即便是西方法哲学部分的偏难题目,除第四道名词解释外,其余答题所需知识点还是可以从我们的精讲笔记上找到。
3、出题倾向:总得来说,今年法学理论的知识点考察仍然体现了重者恒重的特点。首先,法学基础理论部分正如我们在之前课程和笔记中所阐述的,其有9个章节是历年法理部分考察频率最高的章节,历年法理部分的绝大部分题目均来自这9个章节。事实证明,今年亦不例外。在今年法理部分的试题中,仅有一道简答题(简答题2)未从上述9个章节中出题。其次,对于西方法哲学部分,我们也同样强调一个思想核心、一个法学流派(分析法学派)与三大法律思想(法律与社会、法律与规则、法律与道德)运动是重中之重。在今年西方法律思想史的试题中,仅有一道简答题(简答题1)未从上述5个部分出题。最后,今年的题目除了在基础背诵能力的考察外(即简单题真的简单),也增加了一些更加考察考生对知识点的深入理解以及与同类知识点的概括总结的题目,如法学基础理论部分的论述题1、西方法哲学部分的简单题3与论述题1。当然,法学基础理论部分的真题也透露了另外一个信号,那就是第一版《法理学导论》(现在最新是第二版)仍是出题的重要依据,今年法学基础理论部分的名词解释4以及论述题1就是最好的佐证。相信以上出题倾向的分析也能让你更明白复习的思路!出题倾向就是复习思路最好的指引了!
4、具体分析:首先,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四道名词解释为基础知识点考察,难度较低;西方法哲学部分四道名词解释中出现了两道有难度的考点。其次,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四道简答题为基础知识点考察,难度较低;西方法哲学部分三道简答题中出现了一道有难度的考点。最后,法学基础理论部分两道论述题,第一道论述题需要考生对知识有较好的掌握才能作答,难度颇高,第二道论述题则为基础知识考察,难度较低;西方法哲学部分一道论述题,难度偏中等。总结起来,无论是名词解释还是简答题部分,有难度的考点题目分数占比不高,总计8道名词解释题目中基础考点、常规考点占绝大部分,仅有两道题目较难。总计7道简答题中也只有一道题目较难。但是,在试题中一旦出现有难度的题目,对考生们的心态是一种考验,考生答题节奏容易被打乱,所以“心态稳者更容易得天下”。此外,“背多分”是永恒定律,大多题目直接按照我们笔记原文作答即可得满分。从分数占比来看,在简答题、论述题中,本次基础知识点背诵较好的考生,不大会因为中等偏难的题目影响考试总体发挥,不用担心过多被拉开差距。
5、复习思路:背诵得好,不会得很低的分数,但背诵+理解得透彻+灵活运用知识点,才可以获得高分,这是将是法学理论的出题常态,故需要同学们对我们的材料充分地理解与运用!
6、声明:本次参考答案主要是根据部分同学回忆内容制作,回忆可能与考题存在一定差异,欢迎大家补充、共同讨论。最后,以下标注的页码因资料版本问题可能出现误差数页或十几页的情况,但既然标注了,那肯定就是有!2025届考生可以放心使用我们的资料,历年我们资料基本都是全部命中考点的,当然,我们也会根据每年考试情况不断予以更新完善,2025届的资料版本也不例
外,期待2025届也能高效命中!
【注,以下页数对应的是考试当年的版本,可能因版本变化而与现在的资料版本有出入】
二、法理学考试命中情况
命中情况简要统计(欢迎对比查找)
法学基础理论(90分)
一、名词解释
1.立法程序【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131。冲刺笔记第五编考点四,模拟卷(八)论述题1。
2.法律事实【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48。冲刺笔记第一编考点二十八。
3.正式渊源【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23。冲刺笔记第一编考点十八a。
4.扩张解释【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199。
二、简答题
1.评价作用【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114。
2.民法法系特点【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74。冲刺笔记第二编考点二。
3.不确定的法律概念意义【命中统计】精确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14。冲刺笔记第一编考点八。
4.法律价值冲突原则【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124。冲刺笔记第四编考点四。
三、论述题
1.相同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命中统计】命中考点。笔记原文外,还需要适当拓展答题!精讲笔记p06与p147。另外,本题知识点属于我们法综宪法资料的原知识点,利用法综知识点结合答题也是不错的选择
2.国家意志性【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41。冲刺笔记第五编考点二十五a。
西方法哲学(60分)
一、名词解释
1.政治社会【命中统计】命中考点。笔记原文外,还需要适当拓展答题!精讲笔记p262。《西方法律思想史》第113页第二段第六排。
2.基本规范【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334。冲刺笔记西方法律思想史第四编考点十七。模拟卷(二)西方法律思想史论述题1。
3.法律事业【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322。
4.规则怀疑【命中统计】笔记缺!很遗憾,也和使用我们资料的考生说声抱歉!《西方法律思想史》第270页第三段第六排。
二、简答题
1.“按照自然去生活”【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224。冲刺笔记西方法律思想史第一编考点2。模拟卷(八)简答题1。
2.凯尔森法和国家同一【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334。
3.分权理论的体现【命中统计】命中考点。笔记原文外,还需要适当拓展答题!精讲笔记p279。《西方法律思想史》第153页第三段第二十排。
三、论述题
宪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而是实在道德【命中统计】命中考点。笔记原文外,还需要适当拓展答题!精讲笔记p301和p302。
三、法理学考试答案详解
2024年华政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理学试题详解
法学基础理论(90分)
一、名词解释
1.立法程序: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包括四个阶段:提出法律案、审议法律案、表决和通过法律案,公布法律。
【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131。冲刺笔记第五编考点四,模拟卷(八)论述题1。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十五章法律创制,在该章第二节中即有“立法程序”,所以此题是对书中原文知识点背诵情况的简单考察,直接抄精讲笔记原文即可,属于送分题目。
2.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或客观情况。其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48。冲刺笔记第一编考点二十八。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四章法律关系,在该章第四节中即有“法律事实”,所以此题是对书中原文知识点背诵情况的简单考察,直接抄精讲笔记原文即可,属于送分题目。
3.正式渊源:是指那些体现为权威性法律文件明确文本的渊源。包括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和国际条约。
【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23。冲刺笔记第一编考点十八a。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三章法律的渊源、体系与效力,在该章第一节中即有“法律的正式渊源”,所以此题是对书中原文知识点背诵情况的简单考察,直接抄精讲笔记原文即可,属于送分题目。
4.扩张解释:依照规范的调整目的为标准,某个法律条文所使用的文字、词句的文义过分狭窄,从而将本应适用该条的案件排除在它的适用范围之外,于是需要扩张其文义,将符合立法本意的案件纳入其适用范围的法律解释方法。
【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199。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法理学导论》第一版(2014年版)中的第十八章法律方法,在该章第三节中即有“扩张解释”,此题也再次告诉我们,勿忽略对第一版中特有内容(尤其是法律的价值、立法和法律方法三章)的背诵。由于该题仍是对书中原文知识点背诵情况的简单考察,直接抄精讲笔记原文即可,因此也属于送分题目。
二、简答题
1.评价作用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准则,是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和尺度。评价作用发生于人们作出一定的行为之后,是人们在事后对某一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所作的判断。运用法律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评价,会得出以下三种结论:
(1)第一种是被评价的行为系合法行为,即该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是法律所允许的行为。
(2)第二种是被评价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即该行为违反……(省略部分)
【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114。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十三章法律的作用,在该章第一节中即有“法律的评价作用”,所以此题是对书中原文知识点背诵情况的简单考察,直接抄精讲笔记原文即可,属于送分题目。
2.民法法系特点
民法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的法律的总称,近代以来,形成了德国和法国两个支系。其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1)全面继承罗马法。表现在吸收了罗马法的许多原则制度与法律术语、法律概念等,特别注重保护私有财产和调整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关系。
(2)实行法典化。民法法系国家都致力于编撰系统……(省略部分)
【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74。冲刺笔记第二编考点二。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七章法律的演化,在该章第三节中即有“民法法系及其特点”,所以此题是对书中原文知识点背诵情况的简单考察,直接抄精讲笔记原文即可,属于送分题目。
3.不确定的法律概念意义
(1)所谓不确定的法律概念,是指在有的情况下,为了使法律规定更适应社会现实的复杂性,有些法律概念的含义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其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经验性概念,另一类是规范性概念。
(2)经验性概念,又称事实性概念,主要是指可依据知觉或经验感知的事实或状况。其不确定性主要在于经验外延的模糊,理解时须着眼于经验对象,多做事实的判断。
(3)规范性概念,或者叫价值性概念,主要是指需要法律适应者人为施加价值判断方可感知其意义的概念。其不确定性则多在于其价值内涵的难以把握,理解时……(省略部分)
【命中统计】精确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14。冲刺笔记第一编考点八。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二章法律的要素,在该章第二节中即有“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及其意义”,所以此题是对书中原文知识点背诵情况的简单考察,直接抄精讲笔记原文即可,属于送分题目。
4.法律价值冲突原则
法律价值是多元化的,各种价值之间时常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当冲突发生时,有以下三种解决原则:
(1)价值位阶原则。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法律价值优于在后的法律价值。就法的基本价值而言,主要是以上所言的自由、秩序与正义,其他则属于基本价值以外的一般价值(如利益等)。
(2)个案平衡原则。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律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省略部分)
【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124。冲刺笔记第四编考点四。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十四章法律价值,在该章第三节中即有“法律价值的冲突及调适”,所以此题是对书中原文知识点背诵情况的简单考察,直接抄精讲笔记原文即可,属于送分题目。
三、论述题
1.相同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1)“相同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法律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2)“相同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所体现的是一种实质平等的要求。实质平等要求在适用法律时考虑主体本身各种自然的和社会的、历史的和现实的具体情况而相应地使用差别性的评价标准,也就是有差别地不同等对待,以使有差别的主体之间在事实上和实质上能够得到真正的同等对待。
(3)在法律实践活动中“相同情况相同对待”的基本含……(省略部分)
【命中统计】命中考点。笔记原文外,还需要适当拓展答题!精讲笔记p06与p147。另外,本题知识点属于我们法综宪法资料的原知识点,利用法综知识点结合答题也是不错的选择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一编第一章第二节“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与第一版《法理学导论》第三遍第十二章第五节“法律与平等”。考生在此需先明确答题的逻辑。在这里,我们首先需要阐明“相同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所反映出的法律原理,即(实质)平等原则在法律实践活动中的体现以及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其次,出题老师特意用双引号(“”)将一句话分为前半段与后半段,这意味着考生需要对“相同情况同样对待”和“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分别进行阐述。本题所涉知识点为书中重点,但重点不在于考察考生对知识点的背诵情况,而在于考察考生对知识点的理解与运用。试题难度颇高。
2.国家意志性
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法律规则产生的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1)法律关系具有国家意志性。
①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则为前提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在它形成之前要通过法律规则体现国家的意志,在它形成之后要反映国家意志,因此破坏法律关系也就同时违背了国家意志。
②法律关系具有的这种国家意志性的属性,是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本质特点。
(2)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立和实现的。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形态多种多样。
①一般来说,相当一部分法律关系的建立需要有法律……(省略部分)
【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41。冲刺笔记第五编考点二十五a。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四章法律关系,在该章第一节中即有“法律关系的国家意志性”,所以此题是对书中原文知识点背诵情况的简单考察,直接抄精讲笔记原文即可,属于送分题目。
西方法哲学(60分)
一、名词解释
1.政治社会:洛克认为,真正的和唯一的政治社会是,这个社会中的每一成员都放弃他的自然权利,把所有请求保护的事项都交由社会处理。于是每一个别成员的一切私人判断都被排除,社会成了仲裁人。社会用明确不变的法规来公正地和同等地对待一切当事人。
【命中统计】命中考点。笔记原文外,还需要适当拓展答题!精讲笔记p262。《西方法律思想史》第113页第二段第六排。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二编第三章洛克的法律思想,在该章第二节中即有“政治社会”,但此知识点很容易为考生所忽略,这意味着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出题将会更加全面。
2.基本规范:凯尔森认为每一个法律规范的效力理由都来自于一个更高的规范,下级规范的创立方式是由上级规范决定的;而后者的创立方式,则进一步由更高级的规范所决定。这种后退或回溯不能是无限的,只能终止于某一点,即达到一个最高级的规范,这个规范被称为“基本规范”。
【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334。冲刺笔记西方法律思想史第四编考点十七。模拟卷(二)西方法律思想史论述题1。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四编第二章新分析法学,在该章第二节中即有“基本规范”,所以此题是对书中原文知识点背诵情况的简单考察,直接抄精讲笔记原文即可,属于送分题目。
3.法律事业:富勒认为很多学说提出的法律概念都有缺陷,这些概念像是在法律活动的“边缘做着游戏”。一个准确的法律定义应该是,“法律是使人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法律事业说”是将法律当做一种活动,并将法律制度看做一种持续的有目的活动的产物。
【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322。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四编第二章新自然法学,在该章第三节中即有“法律事业说”,所以此题是对书中原文知识点背诵情况的简单考察,直接抄精讲笔记原文即可,属于送分题目。
4.规则怀疑:现实主义法学的规则怀疑论认为“法律不过是由法院的判决或对法院的预测构成的”。规则怀疑论者将研究重点转向司法审判,使人们认识到司法判决不是逻辑运算的结果,社会政策、法官的道德立场、法官个人的偏好都对司法审判活动产生着重要影响。
【命中统计】笔记缺!很遗憾,也和使用我们资料的考生说声抱歉!《西方法律思想史》第270页第三段第六排。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四编第三章现代分析法学,在该章第三节中有“规则怀疑主义”,但并未对何为规则怀疑主义进行详细解释。书中在此的原文是“与此同时,他反对现实主义法学的规则怀疑论”。所以此题需要结合现实主义法学的观点进行回答,现实主义法学的观点在本章第一节。本题难度中等偏上。
二、简答题
1.“按照自然去生活”
斯多葛学派基本精神即“按照自然而生活”。这一箴言有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法学方法论上的意义;二是伦理学上的意义。
(1)法学方法论上的意义:
①“按照自然而生活”对自然法学来讲的精要之处是在自然秩序与人类社会秩序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力图从自然秩序中寻求人类社会的正当秩序的依据。
②这样,问题的关键就是如何解释“自然”、赋予“自然”以何种意义。在斯多葛学派中,自然是与理性相连的。自然法就是理性、是理性的体现。
③自然的各构成部分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组成了一个……(省略部分)
【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224。冲刺笔记西方法律思想史第一编考点2。模拟卷(八)简答题1。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一编第一章斯多葛派学派的法律思想,在该章第三节中即有“按照自然而生活”,所以此题是对书中原文知识点背诵情况的简单考察,直接抄精讲笔记原文即可,属于送分题目。
2.凯尔森法和国家同一
(1)法律和国家的同一性,含义是:国家只是一个法律现象,一个法人,一个共同体,国家是由国内法律秩序创造的共同体,国家作为法人是这一共同体或构成这一共同体的国内法律秩序的人格化。
(2)在传统理论看来,国家是由三个要素组成的,即人民、领土和由一个独立政府行使的国家主权。但凯尔森认为,这三个要素只能被理解成一个法律秩序的效力和效力的若干维度。国家的人民就是国内法律秩序的属人效力范围。
(3)与此相似,国家的领土则是国内法律秩序的属地……(省略部分)
【命中统计】精准命中。笔记原文可答题!精讲笔记p334。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四编第三章现代分析法学,在该章第二节中即有“法律和国家的同一性”,所以此题是对书中原文知识点背诵情况的简单考察,直接抄精讲笔记原文即可,属于送分题目。
3.分权理论的体现
(1)美国宪法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权限进行了严格的划分,并保证各部门独立地行使这种权力。具体说,在美国,立法权属于参众两院组成的国会,行政权属于合众国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各级法院及下院法院。
(2)对立法权的制约,总统有法律提案权,特别是具有有条件的法律否决权; 最高法院有权解释法律,有权宣布国会所通过的法律违宪失效。
(3)对行政权的制约,国会有对以总统为首的政府官员的质询权……(省略部分)
【命中统计】命中考点。笔记原文外,还需要适当拓展答题!精讲笔记p279。《西方法律思想史》第153页第三段第二十排。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二编第五章古典自然法学的历史意义,在该章第一节中有古典自然法学理论对制度构建的影响,其中重点谈到了分权理论在美国国家制度构建中的应用。考生在此容易将汉密尔顿的平衡理论与本题混淆。此题目需要考生对分权理论在美国法律制度上的应用有较好的理解,难度中等。
三、论述题
宪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而是实在道德
(1)奥斯丁认为,实在法是一个主权国家制定出来的法律制度,这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法,是科学法理学或者称为一般法理学所研究的对象,具体内容就是他著名的法律命令说。他认为,每一实在法(或每一个所谓简单和严格的法律)是由一个主权者个人或集体,对独立政治社会(其中其创立者是至尊的)的一个 成员或若干成员,直接地或间接地设立的。换言之,它是一个君主或主权体,对处于其征服状态下的一个人或若干人,直接或间接确立的。
(2)奥斯丁认为,实在道德,或称实在道德的规则,是指非由政治优势者建立,但具有法律的能力和特点的法。这种法律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它仅仅由观念建立或实施。在实在道德规则中,有些是严格意义的法律,有些则是非严格意义的法律。有些具有“命令性”法律或规则所有的本质,有些则缺少这些本质。后者被称为“法律”或“规则”是在该术语类比意义上的使用。
(3)奥斯丁在界定主权和独立政治社会时,将主权者……(省略部分)
【命中统计】命中考点。笔记原文外,还需要适当拓展答题!精讲笔记p301和p302。
【题目评析】:本题目出自书中第三编第三章第三节“奥斯丁的分析法学”。考生在此需先明确答题的逻辑。首先,我们需要阐明奥斯丁对法律(实在法)的定义,其次阐述奥斯丁关于实在道德的定义,然后分析奥斯丁为何认为宪法不应属于法律而是实在道德,最后,写出后世人物对此观点的评述。本题所涉知识点为书中重点,但重点不在于考察考生对知识点的背诵情况,而在于考察考生对人物思想的理性分析能力。试题难度中等偏上。
如上分析,仅为编者个人观点,主要作为答题技巧参考使用,实际批卷当以华政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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