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保全员知晓,教育部公布研究生导师“十不得”行为准则(确保政策人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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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教育部近日印发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提出了研究生导师“十不得”。
一、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

二、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
三、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
四、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
五、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六、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七、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
八、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
九、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
十、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十不得”的提出来自于多年以来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出现过的实际状况,很有针对性。
有记者提问:下一步推动《准则》落实有哪些工作举措?
对于这个大家都十分关心的问题,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进行了详细回答:
《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各培养单位把落实《准则》和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确保全员知晓。坚持全覆盖、无死角, 要求各地各培养单位把《准则》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导师,推动导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要求,深刻认识承担的职责使命,引导广大导师结合研究生培养实际,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新时代的育人楷模。(大家可以多转发这篇文章,做好宣传)
二是认真研究部署,确保落实见效。指导各地各培养单位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过程,结合已有制度规范和本单位实际,强化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让广大导师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三是强化监督指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各地各培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等处理措施。教育部将把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限制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教育部对研究生教育改革和提高导师质量的巨大决心)。
直接把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与双一流建设和学位授权相联系,可以说使出了监管的杀手锏,确保准则充分落实,也给研究生导师培训的工作提供了最大推动力。
大家对《准则》怎么看呢?我整理了一些点赞数较多的留言。
1. 里面的一些概念需要定义清楚,不然就成个箩筐罪了。比如但不限于侮辱学生人格,比如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等。
2. 要想文件能够有效规范导师行为的话,还应有配套的实施细则,包括违反相关规定的详细情况类型、投诉、申诉或其他反应渠道、相关处理机构设置和处理办法等,否则还是只能流于形式,起不到实质性的效果。
3.希望尽快完善落实,再也不想见到那种把研究生培养成自己小三的导师了。
4.看到进步了,可惜核心问题还是不够突出
(1)导师为了自身利益刻意制定违背学生培养周期的培养方案怎么办?(让学制两到三年的硕士做周期五六年的课题)
(2)导师拖着就是不投文章怎么办?
(3)导师就是要投高难度期刊结果反复投不中大大人为延长发表周期,怎么办?
(4)文章怎么写必须听他的不然不给投,他的指导是错的不切合实际致使文章发不了或无故引来审稿人质疑怎么办?
(5)以上述三条为威胁天天找你“ 忙”浪费学生大量精力怎么办?因上述四条导致没文章毕不了业找不了工作还抑郁、在同龄人中失去竞争力怎么办?
6.由于导师研究生在整个科研过程中无论实验的开展还是论文的撰写都不是单方面的事,通俗的说,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单独指定导师版本

其实效果不好,为了切实提升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维护研究生和导师在科研上的共同利益,强烈建议针对这十条,相应出台研究生十不。
7.师生关系本来就是一个平等相互尊重的关系。同一个文件,学生角度和老师角度去看,得出的感受却不同。有的叫好有的担忧。可能“听话好使唤”的学生越来越少了吧。
8.应该详细明确责任人和处理措施。
9.你能想象,对高层次知识分子的底线行为,需要明文规定吗?(甚至规定了也不奏效)挺讽刺的吧。
10.一个人做外接的项目和整个课题组无关,不做就威胁不毕业我说了算。
11.你能想象,不得侮辱人格这一条都要上升到准则条例的形式了吗?
12.这些对研究生导师说的“不得”都是做人最基本原则,说给研究生导师听,好像有点低估研究生导师的人格品德……就像对一个有地位有学历有素质成年人说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垃圾……
13.总能想到不违规但不合理的理由。
14.这个形同虚设,延毕只要稍微甩一下锅给学生就好了啊~不都是这样,一直拖到最后当甩手掌柜就好了啊,我现在的感受就是这样。
15.能加一条“不要冷暴力”吗?不沟通不指导可能在外人看来是轻松,是自由 ,是“神仙导师”,但是对所遭受的学生来说,真的比什么都折磨。
16.全是泛指的规定,什么叫拖延、什么叫侮辱、什么叫不正当,可解释的空间太大了。
17.条例有点虚,要落到实处还是得让学生在遇到不合理的情况时有部门可以申诉。
18.导师用研究生的银行卡套现劳务费这些事怎么禁止呢?
19.令人讨厌的导师是有,但是优秀的导师也一大堆。
20.根本就没有那么多够资格指导研究生的导师,研究生还连年扩招,还能怎么办?
大家普遍认为政策很好,但对落实情况比较担忧,一些行为怎么界定,怎么防止打擦边球等都是比较现实的问题。
要想做好落实工作,最有效的方式还不是严厉监管,因为应对严厉监管可以采取消极应付态度,看上去并没有违反任何规定,实际上依然没有推动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甚至产生对抗态度,故意隐瞒违规行为,日常监管也根本做不到全都监管到位,及时发现所有问题。
因此交流沟通工作异常重要。
首先要让大家充分理解这些准则是“交通规则”,是为了让大家更加安全,而不是为了禁止通行。
还要把为什么制定这些准则的原因讲清楚,论述明白这样做的严重后果,不这样做的积极意义,特别是遵守这些准则对自己到底有什么好处,增加自觉遵守的动力。
只要大家心底里认可了这些准则对国家、对自己的积极意义,这些准则就会被充分落实,这是最彻底的解决方案。
结合前一段教育部出台的《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关于研究生导师培训的指示,完全可以通过研究生导师培训完成这些交流沟通工作。还有针对研究生扩招带来的导师队伍没有做好充分准备的现状,高质量的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也迫在眉睫。
在此向大家推荐我在2015-2016年写作完成的《带你了解科研界》一书,这本书可以在网上搜到全稿,详细论述了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及严重后果,呼吁进行研究生教育改革,重点提出要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导师负责制。从2015年至今,我一直在宣传、推广、交流、总结,思考提高导师质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方法,已颇有心得。
基于我五年的坚实基础,我想开展研究生导师的培训工作,为教育和科技出一份力,非常希望找到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推进,这项工作非常有意义,急需大家积极参与。
可以参考《研究生导师培训,充满挑战的“空白教育市场”》
《把研究生当做廉价劳动力的恶果到底是什么?》(点击题目可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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