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学生花1.68万报名校外考研班,开课后集训地迁至绕城高速外……(广西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近日,广西大学学生小莫向《法治最前线》栏目组报料称,今年4月,他花费上万元在南宁一家培训学校报名参加了考研培训班。万万没想到,6月初,培训学校通知他们:暑假集训点地址,从鲁班路改成了18公里外的银海大道与桅杆路交叉路口附近。
小莫不满路途遥远,要求退出考研培训班并要求退款,遭到拒绝。
花1.68万报名校外考研班
开课后集训地迁至绕城高速外
大学生小莫告诉记者,他准备参加2022年考研,为此花费16800元在南宁 培训学校报名参加考研培训班。
小莫说,之所以选这家机构,就是因为暑期集训地点设在鲁班路,“因为我就住在广西大学里面,不论是车程和时间成本都比较低,但自从6月初把集训地点改到银海大道后,我的时间成本和交通路费都大大增加了,所以我要求退款。”
6月11日下午,他专程来到培训学校办公室要求退款,却与培训学校的营销主管朱经理发生了争执。
朱经理(左边白色上衣)与小莫(右边黑色上衣)协商退款事宜
朱经理:我们的集训地点都是不固定的,没有说明确是哪个位置。
小莫:所以说,有可能今天我在这里上课,明天我有可能就到桂林上课了,可以这么理解吗?朱经理:如果说按照这个协议走的话,肯定是这样子,但是我们也会酌情去考虑,因为鲁班路那个地方已经容纳不了上课的学生人数,我们不可能让大家挤在那里上课,我们找到了一个更加舒适的地方给大家学习。据了解,小莫交的16800元培训费,包括日常课程培训费、服务费和暑假集训费用,但不包含住宿、餐饮和交通费用。
小莫多次和学校沟通退款事宜,均无果。
口头约定有效吗?
多名学生反映“无法接受”
小莫一直对记者说,关于暑假集训地点的约定,培训学校的工作人员当初对他进行过承诺。
记者:当时约定暑期集训地点是口头约定还是协议约定?小莫:我想让他们在协议当中补充进去,但是他们不同意补充,然后一直口头承诺我说,肯定是在鲁班路。但记者发现,在小莫与培训学校签订的合同上,没有明确约定暑假的集训地点;不仅如此,合同上还标明了“封闭集训的教学场所可以在本市或者广西区其他城市,甲方根据教学需求,有权利安排乙方到甲方所属的任何一个校区上课”,而在这两项条款后面,小莫都签字确认了。
记者了解到,与小莫有同样困扰的,还有几名广西其他高校的学生,他们都报名参加了这次暑假培训班。
多次沟通退款无果
记者介入后有转机吗?
协议上的确写着,学校有权利安排学生到所属的任何一个校区上课。这是白纸黑字、板上钉钉的条款约定。那么,这些大学生们能否与培训学校
顺利协商退款呢?
6月11日下午,记者陪同小莫来到培训学校,营销主管朱经理对此作出了解释,表示一切以合同协议约定的为准。
朱经理:一切都不以口头承诺为主,就是因为我们考虑到,所有事情都是在洽谈当中的,并不是说我们就能确定一定在哪个地方上课。记者:如果学生当时就是冲着集训点在鲁班路才选择你们机构的,而现在的问题是,你们突然改了地点,并且离他预想的地点还要远。如果你一开始就说大概率在银海大道那边集训,你们觉得小莫会报名你们机构吗?朱经理:这个问题我怎么说呢?我也不保证这个学生会马上报名我们这个课程,因为我们在说的时候,就没有明确表达一定是在鲁班路这边上课。小莫:他明确保证一定是在鲁班路。记者:要不这样吧,当时对接他的工作人员也一起叫过来,因为你这边可能不是很了解情况。朱经理:他不在,他休假了。经过近半个小时的协商,朱经理表示,就合同而言,学校并不存在违约。集训地点的更改,也是因为鲁班路的场地未协商下来。
如果小莫坚持要退费,可以等学校方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小莫已上的课时费用后,再协商退费的具体数额,“我也需要向培训学校的校长报备,今天是给不到你课酬费用的,端午节回来后,我会给到你答复。”
律师:不排除学校招生时存在误导
大学生也有疏忽责任
今天下午(16日),记者了解到,虽然端午假期已过,但小莫仍未收到培训学校所谓的“答复”。
《法治最前线》栏目志愿律师黄海林表示,从合同协议上看,培训学校的确不存在违约,但不排除学校在招生阶段给学员一些诸如培训地点等信息的误导。
“大学生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如果书面协议与口头承诺不相符,就不要签字,或者增加补充协议,如果是大学生存在因为自己没有起到谨慎义务的情形,那么,大学生要承担由其行为所导致的法律后果。”
最后,律师就此事的解决给出了一些看法:希望培训机构能本着诚信经营、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小莫及与小莫有一样诉求的学员进行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后续问题。
“没有错”与“做得对”之间
仍有很长的距离
评价的标准自在人心
不通情达理、不讲人情世故
还得寸进尺、得了便宜又卖乖
不免让网友们看低一头
再次提醒大伙儿
你所签的每一个字
都要经过深思熟虑
希望商家在宣传时
不要为逐利而误导消费者
诚信透明才是经营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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