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2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官网)
一、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学术不端行为。
2.获学士学位后,在相应学科工作三年及以上。
(1)临床医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体育学类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心理学类、应用心理学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2)口腔医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3)中医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
3.工作单位同意推荐,硕士生导师同意接收;
4.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英语四级合格证或425分及以上,wsk成绩合格,雅思5.5分及以上,托福70及以上。
二、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从报名当年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其中到我院和学校脱产学习(包括课程学习、临床技能及(或)科研能力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8个月。
三、招生计划
总计划招生100人(一类计划20人;二类计划80人)。
(注:一类计划是指重庆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在编职工计划,二类是除一类以外的人员计划。按照学校要求二类计划可以转为一类计划使用,一类计划不能转为二类计划招生。)
四、招生专业及导师
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请关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hospital-cqmu.com/gzb/yxjy/yjsjy.htm通知,以我院对外公布的专业、导师名单为准。
五、招生办法及拟录取
1.若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直接拟录取;
2.若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根据考生英语水平证明排序审核,排序优先按照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排序,再按英语四级成绩≥425排序,原英语百分制合格证书均按425分排序,最终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英语水平证明相同时,按照考生学术水平科研业绩评分排序。
研究生管理处根据考生提交科研业绩进行评分,评分规则参照《重庆医科大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重医大人〔2014〕17号(不考虑科研产出单位)中的《科研量化评分表》,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考导师可在同一专业内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剂。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自行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报名信息表》(附件1)。报考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在职学硕-姓名-联系电话”,发送到249950207@qq.com,同时,填写如下问卷星采集各报考者信息,https://www.wjx.cn/vm/ymangwq.aspx。
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8:00-6月16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七、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附件3)(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提供单位同意在职攻读学位的名册)。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8)学术水平证明材料(2017年1月1日至今)。
① 本人作为独立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独立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发表具有代表性的文章至多3篇。
② 本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的具有代表性科研项目至多2项、专利至
多2个(须挂靠单位)及专著至多2部。
③ 学术水平证明材料提交要求具体如下:
sci 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文章全文;中文文章提供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著作:提供封面+目录+作者信息页;
科研课题:批文+项目任务书;
专利:证书扫描件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查验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及缴费方式
学费标准为13000元/人/年,共交三年。第一年学费将在入学时缴纳,具体缴费方式关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九、培养、授位
课程学习结束后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答辩后,符合授位条件者,可获得硕士学位。培养、授位具体要求以学校当年文件为准。
十、其他
1.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人员不得再转为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3.申请学位人员须保证学习时间,严格遵守我校各校规章制度。若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申请学位资格的,无论培养过程进行到何种环节,学校和医院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4.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培养质量。导师应落实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作为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培养质量负责。申请学位人员如出现学术不端、学位论文抽检出现问题等培养质量不过关的情况,学校和医院将对导师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
十一、监督和复议
我院纪委对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我院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有疑问,申请人可通过纪委及(或)研究生管理处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管理处电话:023-89012704;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23-89012445。
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管理处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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