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磊老师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_网易订阅
李磊老师: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中国创业年轻杰出讲师; 教育品牌中国行业年度人物; 中国中小企业公益教育家; 中国中小企业管理培训著名讲师;著名心理咨询师,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家。 《李磊冷眼看世界》《李磊逆向思维》《李磊港澳高校直通车》《李磊有话说》栏目品牌创始人。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我校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第一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第二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第四条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第五条未有任何尚在期限内的处分。
第二章招生类别及专业
第六条推荐免试硕士生: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研布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七条推荐免试直博生:在
作物学、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园艺学、畜牧学、农林经济管理、兽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农业工程、生物学等11个一级学科招收直博生,接收名额不超过本院2020年博士招生计划的20%。
第八条为了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招生生源结构,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学校招收推免生规模在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以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三章接收推免生程序
第九条即日起至9月24日期间,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请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 ”,务必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
第十条申请者须携带如下材料参加面试,材料不要提前寄送:
1.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政治思想情况表 》、《推免生申请表 》、《直博生申请表》。(见附件)
4.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外语水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一条9月27日前,各学院组织复试考核工作,由以研究生招生专业(二级学科或一级学科)为单位组织的复试考核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各学科复试考核小组的组织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
对“直博生”应加强科研能力方面的考核,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考核,如:实验操作、报告、写作等,以考察其是否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能力和潜质。
跨学科或跨专业接收推免生一般应在相近或相关学科进行,并在复试中加强考核。
第十二条通过我校相关院系选拔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9月28日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按照院系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
第十三条我校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对申请人及时发出“同意复试”和“同意待录取”的确认,同时要求被我校“同意复试”和“同意待录取”的申请人尽快进行“同意参加复试”确认”和“同意被录取”确认。未接收满的专业对超过12小时未回复我校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各院系实施替补录取。
第十四条10月25日左右,我校将完成所有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拟接收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四章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时,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第十六条学校向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推免研究生提供助学金以及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各种冠名奖学金。此外,学校设有校内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全日制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来自原“985”、“211”高校的推免生,且录取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含直博生)可申请减免3年学费。
第五章其他说明
第十七条所有拟录取推免生不需要参加统考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信息、网上支付、填报志愿并接受复试和录取。
第十八条我校不提供任何纸质的接收函。
第十九条录取通知书将在通过审核后于2020年6月寄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取消其录取推免生资格:
(1)不符合推荐基本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
(2)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4)入学报到前,受到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限内。
第二十条以上所述内容若有变动以最新信息为准,请及时浏览本网站信息。
第二十一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95 电话(兼传真):025-84395345
电子邮箱:yzb@njau.edu.cn
南农研招网:http://grasch.njau.edu.cn/html/zsgz/ss/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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