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招生计划及拟录取名单
??口腔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情况为:口腔医学(100300)计划招生17人,含推免生2人;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00)计划招生63人,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5人,推免生13人。
注:以上分专业招生计划不含调剂生源奖励名额和科研指标奖励名额。
二、复试名单确定
(一)2022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同时符合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二)通过学院审核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兰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中的要求)
。
(三)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口腔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双机位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基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复试由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组成,学院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使用“钉钉”和“腾讯会议”。复试要求“双机位”,主机位设备采用“腾讯会议”,采集考生音、视频(从正面拍摄,确保可看到考生本人手部以上头肩部);辅机位设备采用“钉钉”(位于考生侧后方45°拍摄,距离1-2米,确保辅机位能清晰显示考生上半身、主机位屏幕及考试周边环境)。考生需确保考试场所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主、辅机位所用设备除外)等。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生在限定时间内作答。
2.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复试内容
四、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根据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于2022年3月27日-3月28日下午18:00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编号命名后,以电子版压缩包形式形成复试材料。根据分组方式添加工作人员钉钉号(后续单独公布),复试材料发送至对应的工作人员处,文件及主题以“姓名-身份证号-复试材料”命名,发送后请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确认材料是否收到。
未按时提交材料或不按要求发送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1)《准考证》扫描件;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复印件扫描件);
(3)已毕业学生提交毕业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扫描件(如有则提供);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扫描件;以上材料待入学时查验原件;
(
4)大学阶段成绩单(扫描件,加盖学校档案部门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
(5)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体现专业能力和科研学习经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6)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后的扫描件;
(7)手持身份证的正面头部照。为确认考生身份信息,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脸部清晰且不能被遮挡,要保证身份证上所有信息清晰完整,要完整反应本人近期相貌,不得做任何修改;
(8)填好的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电子版;
(9)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的扫描件,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享受国家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参见《兰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相关规定。
3.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身份核验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4.若参加“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2021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称号,需在复试核验时提供相关证明。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要求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2)×40%+复试面试成绩×60%
复试笔试科目共两门,每门100分,复试笔试成绩满分200分。
学术型硕士复试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30%+专业素质面试成绩×70%。
专业型硕士复试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专业素质面试成绩×80%。
(二)录取要求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笔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兰州大学大学口腔医学院2021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称号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且参加复试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六、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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