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专业目录及水平测试考试科目
我院所有二级学科招生方向,均采用“申请-考核”的方式招录 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目录及水平测试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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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一)外国语水平要求
1.英语成绩(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 425 分及以上(5 年内有效);本科或硕士为全日制英语语言文学相 应专业毕业,且获得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在相应英语国家获得硕士学位;新托福(IBT)成绩 80 分及以上(5 年内有效);雅思成绩 6 分及以上(5 年内有效);新 GRE 考试 Verbal 成绩 154 分及以上(5 年内有效);或近 3 年内以第一作者身 份发表全英文学术论文。
2.未达到以上外国语水平要求及标准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二)业务水平要求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 身份在 CSSCI 中文期刊以上发表论文 1 篇(如果应届硕士生的本科毕 业与硕士入学时间间隔超过 2 年按往届硕士毕业生要求)。考生所发 表的学术论文应与所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2.往届硕士毕业生: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 SCI/SSCI 英文期刊或《心理学报》发表学术论文 1 篇,或发表 CSSCI 中文期刊 论文 2 篇。
3.未达到以上业务水平要求者,须通过我院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试。
(三)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 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申请者必须符合“陕西师范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的“报考条件”。
3.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 通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 位证书)。
4.申请者的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详细材料要求见“陕西师范大学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四、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及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要求,完成 网上报名、交费和材料提交。
(二)审核及考核阶段(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综合考核)
1.资格初审。
2022 年 3 月 10 日-18 日。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料 进行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博士报考条件,是否参加 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
2.复审及资格确定。
2022 年3月19-24日,学院对考生业务情况进行复审,审核是否符合学院“申请-考核”业务条件,符合条件 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考生未达到学院招生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或者达到了基本条件但审核专家认为其成果质量不高或不好判定是 否达到要求的,仍需参加业务水平测试。测试通过者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业务水平测试时间:2022 年 4 月 16 日,14:30—17:30 地点:雁塔校区教学九楼心理学院 9209 会议室 (业务水平测试时间为暂定时间;如有变化,会在心理学院网站 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心理学院网站。)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外语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未达到 规定的认定标准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 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综合考核时,学校统考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专业 外语水平要求考核达标;专业知识考查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线), 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线),考生总 成绩=专业知识考查×50%+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50%;专业 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考生
总成绩均应不低于 60 分,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会在心理学院网站通 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心理学院网站。
(三)拟录取阶段
我院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二级学科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 及递补名单,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学校 审核通过并公布最终的录取结果。
五、其他
本招生办法未尽事宜,以我校发布的“陕西师范大学 2022 年博 士 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心理学院:雷老师。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 199 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学九楼心理学院办公室
招生相关信息请登录我校网站(http://yz.snnu.edu.cn/)“招生信息”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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