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考核工作办法(机械工程学院2023小岛奖学金)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校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特制定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2年采取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从我校2020级、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2022年我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1名(含硕博连读生),包括基础指标招生名额10名和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招生名额1名。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确保录取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到位。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发布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分配招生计划、审定录取结果、录取过程监督等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若干考核小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由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院纪委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指导考核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遴选考核小组成员、开展对考核小组成员的培训,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考核小组的成员不少于5名,由本学科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职称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系统测试等。
(三)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四、综合考核方式和时间
(一)考核方式
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网络远程线上考核”方式进行。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考核系统平台,“钉钉会议”作为备选平台。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和“钉钉会议”,并根据学院要求提前进行系统测试。各学院组织所有参与考核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各项操作后方可上岗。
(二)考核时间
系统测试时间为:4月23日9:00
英语测试时间为:4月23日14:00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考核在一组内同时进行,时间为:4月24日8:30开始
五、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按照《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本学院网站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需要参加英语考核名单及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将于4月20日起在学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六、综合考核工作实施
(一)资格复查
学院在综合考核前,对本学院综合考核名单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如下:
1. 考生是否均符合《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和本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 考生在综合考核前应签订《网络远程考试诚信承诺书》(见《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附件)。
4. 资格复查在综合考核至少1天前完成,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各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成绩
考核内容见《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如果学院认为需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考核。
(二)考核要求
学院提前准备考核试题,不同考核小组应统一标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核成绩由每位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同一学科(专业)各考核小组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对每个考核小组考核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分情况要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全程可追溯。录音录像资料、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专业基础测试*30%+专业综合测试*70%。各单项成绩低于合格线,视为总成绩不合格。
七、考生纪律及要求
1.考生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居家或宿舍)准备综合考核。在考试过程中不得转换界面,不得人为中断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2.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3. 其他注意事项查阅《2022年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面试考生须知》。
八、录取
(一)根据学院本年度招生计划,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在机械工程学科招生(含硕博连读生)总数不超过1名。(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特殊人才按合同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招收硕博连读考生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60%。
(三)英语水平认定合格且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单项均不低于60分。
(四)录取办法为:
1.公开招考考生按照招考计划数(招考计划数=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已录取硕博连读考生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进录取。
2.对于多人报考同一导师的,按照报考该导师申请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总成绩最高者优先录取。
3.在前序的基础上,若出现剩余招生计划,再将多人报考同一导师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分数高低排序,依次递进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名额数用完。
(五)不予录取的情况:
1. 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备案信息为准。
(七)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

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十)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九、监督
监督举报:
022-83955064,2456286522@qq.com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022-83955016、16622174988,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2-83955258,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纪检监察
网站地址:
https://jd.tiangong.edu.cn/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http://yjsb.tiangong.edu.cn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天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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