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一知霍布斯近现代西方政治思想的奠基者哲学考研(霍布斯的贡献)
“不带剑的契约不过是一纸空文”
霍布斯阅历丰富、学识渊博,一生结识名流、学者众多,对当时的各派哲学家与科学家都非常熟悉,并与当时的科学泰斗伽利略结为学术知己,最后成为机械唯物主义创始人。此外,他的社会契约思想在今日仍有相当的影响力,是西方社会的一块政治理论基石。他的主要著作有《利维坦》《论物体》《论人》等。
霍布斯在1588年4月5日出生于英格兰南部威尔特郡的马尔麦斯堡镇(malmesburg)。他的父亲是一个乡村牧师,母亲则是一名普通农妇。在霍布斯小时候,他的父亲因工作调动而不得不离开小镇,便将三名子女都寄托给霍布斯的伯父照顾。
霍布斯从四岁开始就在教堂接受教育(
学习要从娃娃抓起),之后前往一所私人学校就读,逐渐展现出极佳的学习天赋,十四岁时就通晓希腊文和拉丁文。1603年,15岁的他进入牛津大学的摩德林学院(magdalen college)继续学习深造,后于1608年取得了学位,毕业后留校讲逻辑学。
在大学期间,霍布斯曾担任哈德威克男爵之子——威廉的家庭教师,后与这一家族结下了深厚的情谊。1610年,霍布斯陪伴年轻的威廉游遍欧洲大陆,也正是借此机会,霍布斯逐渐了解欧洲各国的社会政治情况,结识了许多著名学者(特别是伽利略)。在接触到众多思想后,霍布斯意识到牛津大学的课程已经过时,英国需要更新思想,回国时不禁感叹道:“我是从欧洲带来了‘真正的智慧’。”
从1629年开始,霍布斯开始建立自己的哲学理论,思考一些常规哲学问题,在诸多哲学问题中他对“物体”这一涉及自然哲学与政治哲学的概念非常感兴趣。他在1636年前往佛罗伦斯旅行,并在巴黎加入了马兰·梅森等人的哲学辩论团体,随后开始以“哲学家”和“学者”自称。
1637年,霍布斯回到了英国,当时英国的政治和社会局势动荡不安,霍布斯的哲学研究遇到了不小的阻碍。1640年11月,英国王权与国会的冲突日趋激化,霍布斯因写了维护王权的文章遭到国会派不满,见势不妙,便逃至巴黎,在接下来的十余年内都没有再返回英国。
在流亡期间,他写下了赫赫有名的《利维坦》。其间,在1647年,霍布斯还染上了一场大病,卧床时间长达6个月。在病况恢复后,他又继续撰写作品,直到1651年左右才完成全书。(十年磨一书~)《利维坦》是霍布斯关于国家的一本政治学专著,它体系完备、内容充实、论证严密,是霍布斯学术价值最高、影响最大的著作。
1666年,英国下议院通过了一项对所有无神论者和“不敬神者”不利的法案,而当时霍布斯的《利维坦》被视为是无神论和亵渎神的代表作。为了不被打上“异教徒的标签”,霍布斯立马采取行动,烧掉了许多可能会对自己不利的文稿。(哲学家也是惜命的噢~)
幸运的是,刚复辟的年轻国王查理二世幼年时曾经是霍布斯的弟子(桃李满天下的好处显示出来了~)。由于受到国王的保护,法案最后并没有对霍布斯造成太大伤害,但霍布斯从此无法在英格兰发表任何有关宗教与政治的作品,有时甚至被禁止回复在学术中遭受的批评。(被骂了不能还口,想想都委屈!)
尽管如此,霍布斯在国外的威望非常高,当时前往英格兰旅游的学者和名人都会抽空拜访霍布斯,向这位老哲学家表达敬意。在1679年,霍布斯染上了膀胱疾病,后又因中风发作去世,享年九十二岁。
霍布斯的代表作——《利维坦》当年所造成的轰动是现象级的。1651年中旬该书正式上市时,书名为《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
该书初版的封面插画也非常出名,描绘出一个戴着王冠的巨人,一手持剑、一手持仗,巨人的身体则由无数的人民所构成;巨人寓意着国家,霍布斯认为国家是强有力的双刃剑,既可以用他的巨大力量造福人,也有可能极大损害人们的利益;但是霍布斯同时也认为最坏的君主制也比无政府主义要好。
点评:既“保护人民”,又“伤害人民”的双面利维坦!
大约在公元前450年,古希腊数学家阿那克萨哥拉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若只用直尺和圆规,能否作出一个与给定圆面积相等的正方形。这个“化圆为方”的问题也深深地吸引了托马斯?霍布斯,并把这个数学问题深埋在他的著作《论物体》中。
霍布斯试图将哲学简化为数学,把几何知识置于理解的中心,因此他声称“推理就是名称的加减法,除此外什么都不是”。对于霍布斯而言,几何学有点像“酒”,当手上没有纸张时,他时常在大腿和床单上绘制几何图形。
点评:除了出版大量论述欠佳而又饱受批评的数学和几何学著作之外,霍布斯的技能点主要还是在哲学和政治学方面~
“利维坦”。利维坦本是《圣经》里的巨大海怪,霍布斯用利维坦比喻国家,意在强调国家强大以及双刃性:它由人组成,也由人来运作,它在保护人的同时,也会吃人。所以,霍布斯政治哲学最突出的特点就在于他以社会契约论为专制主义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作论证。
“社会契约”。仅仅依靠自然法,人们还是无法摆脱人人自危的困境。于是,人们为了达到自我保存的目的,便相互约定,把他们的自然权利转让出去,交付给一个人或一些人组成的组织(政府),把大家的意志变成一个意志,这种权利的相互转让就是所谓的“社会契约”。
“自然状态”。自然状态是霍布斯契约论的起始概念。霍布斯对“自然状态”的定义是人与人相互厮杀的无限战争状态,“人的状态(或许可以称为自然状态)无非就是所有人相互为敌的战争状态。” 在这种自然状态中,每个人疲于奔命,就是为了实现自己的自然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容易用来和洛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结合在一起考大题;其次,在本体论上,霍布斯的“机械唯物论”时有考到,考察形式为简答题;最后,认识论上的“推理是加和减”命题会考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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