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导师熊选国介绍 熊选国个人简介-天任…(厦门大学经济法学博士)
熊选国,男,汉族,1964年12月生,湖南常德人,1986年6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1981年9月至1988年8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1988年8月至1991年7月,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1年7月至1992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干部(在北京市怀柔县人民法院锻炼)。
1992年8月至199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副处级)。
1995年1月至199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员、刑事处处长(其间:1998年3月至1998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
1998年11月至200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2年2月至200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2年4月至200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其间: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挂职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5年8月至201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10年5月至2010年7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1年8月至2016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10月至今,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其间: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姓名:熊选国
性别:男
导师类型:硕士生导师
所在院校:厦门大学
个人简历:
熊选国,汉族,湖南省澧县人,法学博士,1964年12月出生,1985年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1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于武汉大学刑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分配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主要从事刑事司法解释起草和刑事审判工作,历任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副院长。兼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厦门大学教授、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著有《刑法中行为论》,主编《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释义》、《假冒伪劣犯罪判解》,副主编《中国刑法原理(总论卷)、(各论卷)》、《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刑法的修改与完善》、《中国刑法实用》等著作十余部,发表论文七十余篇。
获得奖项:
著作及论文:
论文发表:
(1)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几个问题,《人民司法》,2006年01月
(2)刑事审判中几个疑难问题的探讨,《人民司法》,2005年01月
(3)澳大利亚刑事诉讼制度概览,《人民司法》,2004年02月
(4)论刑罚裁量的价值观念,《人民司法》,2003年11月
(5)刑法实务若干问题研究,《人民司法》,2003年11月
(6)试论单位犯罪的主体结构――“新复合主体论”之提倡,《法学研究》,2003年04月
专著发表:
(1)刑法罪名适用指南–破坏环境资源罪,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学术专著
(2)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犯罪判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08月,学术专著
(3)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01月,学术专著
(4)新编刑法罪名适用指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08月,学术专著
(5)假冒伪劣犯罪判解,法律出版社,2004年03月,学术专著
(6)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释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01月,学术专著
承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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