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9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报考(首都师范大学2023招生简章)

来源: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编辑:学长

一、招生方式

我校2019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两类,其中硕博连读仅招收已获取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9年拟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90人左右,招生专业目录 布的各院系招生名额为拟招生人数(含硕博连读生),具体以上级部门下达的计划为准。录取阶段学校和学院根据生源等情况可能对招生名额作适当调整。

三、学习方式

我校2019年招收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获得学士学位六年或六年以上(即2013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3)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成绩单)。

3、非学历教育(有硕士学位证,无毕业证)的专业学位人员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2018年12月29日)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现役军人报考,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

五、报名及交费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具备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考生须如实提交本人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时间:2018

年12月14日9:00—12月29日16:30。

网址: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

2、报名费200元/人,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得兼报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六、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22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届时考生需出示以下证件: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出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出示学生证和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原件,证明信需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院(部、处)提供并加盖公章。

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学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需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5、凡国(境)外单位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七、入学考试

1、初试

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

时间:2019年3月23-24日。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复试

达到学校与院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复试方式、比例: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内容:

①考生复试材料综合评定;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③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

④专业水平面试;

⑤部分院系加试笔试;

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复试提交材料:

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报考院系。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②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③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④报名信息表。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报名信息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能更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信息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⑤两份专家推荐书。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并请专家填写。

⑥硕士课程成绩单。成绩单由考生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提供复印件须将论著的版权页一同复印。

⑧硕士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

⑨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复印本人信息页及注册章加盖页。

八、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2、博士生学制为4年。

3、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

4、在录取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工作单位、首都师范大学签定三方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首都师范大学签定双方协议。

5、在复试前学校组织体检,入学报到时对考生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九、学费标准和奖助方案

1、学费标准

我校学术性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10000元/生/年,按学制4年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前缴纳。2019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奖助方案

奖助方案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十、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初试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c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招生专业目录查询注意事项

①专业代码中含“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专业,含“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②姓名后带有“*”的导师为兼职导师,兼职导师原则上不单独招生。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联系方式

(1)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grad.cnu.edu.cn/

咨询电话:010-68902658,传真:010-68428574

办公地点:校本部主楼40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2)首都师范大学各博士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序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政法学院

李老师

010-68902681

2

心理学院

龚老师

010-68907359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臧老师

010-68901471

4

教育学院

刘老师

010-68901745

5

文学院、诗歌中心

方老师

010-68902306

6

历史学院

宋老师

010-68902154

7

音乐学院

钟老师

010-68902382

8

美术学院

英老师

010-68903500

9

外国语学院

关老师

010-68901969

10

数学科学学院

祝老师

010-68902352

11

物理系

尹老师

010-68902348

12

生命科学学院

唐老师

010-68902384

13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寇老师

010-68902339

14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戴老师

010-689

5、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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