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公告(酒泉市2023年中考录取分数线)

酒泉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公告

甘肃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工作将于2022年10月30日开始,11月5日结束。现将酒泉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报名信息确认范围与条件

(一)所有符合《甘肃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第一号)》规定,报考全国统考(含管理类和法硕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酒泉(所辖七县市区)、嘉峪关、东风、甘肃矿区的往届考生,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受理虽在本考点受理区域范围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了档案托管但工作和户籍均不在本报考点受理范围内的往届考生。

(二)本报考点不受理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名、确认和考试。

(三)非“脱产”成人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

育届时可毕业考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须工作或户籍在酒泉报考点受理范围内。

二、确认方式

符合国家规定、选择在酒泉报考点报名和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确认,考生按有关要求全部通过网络提交相关资料。经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审核未通过或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此类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网上确认相关要求和说明(见附件)

四、根据报考点要求须进行现场确认的要求和说明

(一)户籍在酒泉报考点要求区域内的往届毕业生: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到报考点,现场采集个人照片、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完成信息确认。

(二)户籍不在酒泉报考点要求区域内但工作单位在报考点要求区域内的往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单位证明(此项必须提供,要注明本人身份信息、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便核查)以及由酒泉报考点区域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三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证明(单位对公账户发放,银行打印,加盖银行网点和单位公章),到报考点现场采集个人照片、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完成信息确认。

(三)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及单位介绍信。报考“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所有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按照报考点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五)现场确认地点: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铁人路6号,原酒泉市教育局玉门油田教育分局)。咨询服务电话:0937-2600218,2600071。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费缴纳方式。本报考点严格执行甘肃省规定(甘肃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网上支付公告等),只接受和审核通过研招网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现场不收费,不及时缴费者报名无效。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二)网上报名和确认程序:网上确认系统同时支持pc端和手机端,pc端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考生进入登陆页面后,输入本人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审核结果。

(三)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

1.审核时间:2022年10月30日9:00至11月4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

2.补上传材料时间:已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期限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造成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考)。

(三)审核结果反馈:确认结果一般于10月31日起陆续通过手机短信反馈考生;审核结果一般在24小时内通过手机短信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

考生应积极关注手机短信并须及时登陆研招网查看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或到审核现场提供原始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本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学习和考试。

六、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网报公告,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要求报考。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密码及报名号,以备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使用。

(三)每名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

(四)酒泉报考点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强化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在报名信息确认阶段,报考点将对违法提供假材料进行信息确认的考生依据其提供的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请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http://yz.chsi.com.cn/)、甘肃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ganseea.cn/)公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甘肃省酒泉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材料要求

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甘肃省酒泉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材料要求

甘肃省酒泉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上报名采用网上确认信息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均须上传下列第一至第三项所规定的确认材料图片,并须根据有关报考要求和个人真实情况如实上传第四至第十项所规定的确认材料图片。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上传的材料图片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彩色电子证件照

(一)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二)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三)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

(四)请不要化浓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不得使用美瞳、美颜等拍照功能;

(五)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六)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七)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禁止照片翻拍);

(八)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

(一)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二)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三)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避免被手指等遮挡);

(四)能如实地反映本人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

(五)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六)请不要化浓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不得使用美瞳、美颜等拍照功能;

(七)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

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审核。

四、应届非“脱产”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

酒泉、嘉峪关、东风、甘肃矿区户籍考生须上传(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非(酒泉、嘉峪关、东风、甘肃矿区)籍考生须上传(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本人身份信息、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3)由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三个月以上工资银行流水证明(单位对公账户发放,银行打印,加盖银行网点和单位公章)。

      

五、尚未取得毕业证(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的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

酒泉、嘉峪关、东风、甘肃矿区户籍考生须上传(1)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2)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

非(酒泉、嘉峪关、东风、甘肃矿区)户籍考生须上传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自学考试考籍证明、准考证、成绩单等。

六、往届毕业生

酒泉、嘉峪关、东风、甘肃矿区户籍考生须上传(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非(酒泉、嘉峪关、东风、甘肃矿区)户籍考生须上传(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本人身份信息、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3)由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三个月以上工资银行流水证明(单位对公账户发放,银行打印,加盖银行网点公章)。

七、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

酒泉、嘉峪关、东风、甘肃矿区户籍考生须上传(1)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非(酒泉、嘉峪关、东风、甘肃矿区)户籍考生须上传(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工作单位证明(注明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3)由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三个月以上工资银行流水证明(单位对公账户发放,银行打印,加盖银行网点和单位公章)。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除上述(四)-(七)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九、现役军人考生

须上传(1)军人身份证件;(2)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考生上传时,选择自己所需提报的材料窗口点击上传即可,不属于自己所属类别所需的材料窗口,可以点击下一步跳过。

标签

发表评论

京ICP备18012533号-225
Warning: error_log(/apps/wwwroot/www.zhangshituina.com/wp-content/plugins/spider-analyser/#log/log-1502.txt): failed to open stream: Permission denied in /apps/wwwroot/www.zhangshituina.com/wp-content/plugins/spider-analyser/spider.class.php on line 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