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复试通知、调剂…(河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考研招生简章)
复试分数线
复试、加试科目
复试办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校今年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 1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复试原则
1、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复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200%)。
三、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负责复试的组织与管理,各院(部)负责本院(部)的复试、拟录取工作。提前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
2、各院(部)成立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要深入落实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各院部应及时公布实施细则、各院部(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和复试考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各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部)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本院(部)所属学科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部)的综合测试结果负责。
3、各院部根据学科特点,成立一个或多个专业综合测试小组,各小组设组长一人。专业综合测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一般应为测试小组成员,也可适当吸收部分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应配备一名本专业人员担任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及材料整理报送,一名网络远程复试工作人员,负责网络复试的后台软件操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回答情况记录要交研究生招生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招生院部应安排监督人员全程参与在线面试,在线面试系统自动将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院部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5.要严格落实试题安全保密、考场监督管理等制度要求,确保试题安全,考场秩序井然。要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违规行为。各类研究生考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网络远程复试工作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6、各院部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7、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巡视人员监督复试、录取过程。
8、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四、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应按通知时间联系报考院部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提供材料均为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报名号+姓名+证件名,文件可为jpg、pdf等格式),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
3、为利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如下材料电子版(加*号材料必须提供):
*(1)大学课程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2)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证明材料(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后寄送所报考院部研究生科;
*(3)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手
签个人信息)扫描件(照片)。
(4)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扫描件(照片);
(5)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达到大学本科水平证明,出具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材料、本科学习及相关学习成绩单等扫描件(照片);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五、复试内容、成绩评定及录取
1、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形式开展。复试分为专业课测试(原专业课笔试内容)、英语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2、专业课测试、英语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由各院(部)组织安排,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远程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考核形式,并组织实施,专业课测试原则上由学科复试小组命题,题目数量不少于30道,题目类型为开放性、综合性主观题,难易程度相近。题目内容为原专业课笔试的课程相关内容,测试方式为考生随机抽取考题后口答,学科复试小组决定抽取题目数量并提前告知考生。英语测试、面试均由各院部复试组根据专业特点具体安排。
3、复试结束后划定“专业课测试”的最低分数线,符合该分数线的考生,方具备拟录取资格。
4、综合测试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专业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6、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予以录取。
7、复试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老师、导师与考生网上交流,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8、最终成绩折算为100分,各部分比例为:初试成绩占60%,专业课测试占20%,外语成绩占5%,面试成绩占15%。
具体计算办法:(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6+专业课测试×0.2+外语成绩×0.05+面试成绩×0.15 。(2)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最终成绩=初试成绩÷3×0.6+专业课测试×0.2+外语成绩×0.05+面试成绩×0.15 。
9、综合测试结束后,由各专业组织考生填报导师志愿表,每位考生应填报2个不同导师志愿。各学科将考生填报的导师志愿表进行汇总报院部留存,保证各学科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
10、院部依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进行公示。院(部)组织各专业开展拟录取工作,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招生计划规模。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按照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确定1:1拟录取名单,由本院部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1、定向生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在6月23日前院部集中收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1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13、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0级研究生新生实际入学日期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可在学校指定的医院或考生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单原件扫描件须在院部规定时间内发送指定邮箱,原件于开学报到后提交。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各院(部)的复试领导小组要对本院(部)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2、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及院部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研究生院、学校纪委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院(部)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八、其它
1、各院(部)要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有关复试工作办法的培训,制定测试明确的评分标准,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质量。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行为。
2、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30日
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考试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时间主要在5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招生院部通知。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院部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监控设备需关闭本地声音输出(手机或笔记本)。 3、网络良好要满足复试要求,手机设备需开启飞行模式,使用无线wifi连接视频会议。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5、远程复试平台为te desktop & mobile视频会议软终端,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视频会议客户端使用说明》。 二、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张。 3、报考院部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提交复试有关材料
1、参加复试考生应按通知时间联系报考院部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提供材料均为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报名号+姓名+证件名,文件可为jpg、pdf和zip格式),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照片)、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
xlcx/bgcx.jsp 。
3、为利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如下材料电子版(加*号材料必须提供):
*(1)大学课程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2)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证明材料(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后寄送所报考院部研究生科;
*(3)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手签个人信息)扫描件(照片)。
(4)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扫描件(照片);
(5)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达到大学本科水平证明,出具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材料、本科学习及相关学习成绩单等扫描件(照片);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网上进行)。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河南中医药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 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3、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5、考生面试设备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6、复试开始前进行图像采集,以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比对使用。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院部有特殊规定者,以院部规定为准。 7、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8、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院部规定方式与招生院部保持沟通。 附件1:视频会议客户端使用说明(考生版).doc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随着我校研究生招生改革向纵深发展,考生报考人数、调剂人数增加,调剂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要求,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一、调剂考生条件
接收的调剂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我校只接收外语为英语、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考生。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除上述调剂条件之外,还应满足各院部《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调剂条件。
二、调剂基本原则
1.1057中医专硕允许调入1005中医学学术学位、1006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不可逆向调剂。
2.1057项下调剂专业仅允许报考1057中医专业学位考生调入,调入考生要求不得低于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线要求。
3.1007药学、1008中药学、1055药学专硕、1056中药学专硕可相互调剂,且允许1057中医专硕、1005中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考生调入。
4.1002临床医学仅允许全日制临床医学(西医)本科毕业生(五年制)考生调入。
5.0551翻译仅允许相同专业或05文学门类相近专业考生调入。
6.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仅允许相同专业或03法学门类相近专业考生调入。
三、调剂和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有一项不同者即视为调剂。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不分校内、校外调剂,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20日左右。
2.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我校提前12小时通过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调剂系统各次开网时间及相关专业缺额情况。
3.调剂系统连续开通12小时后关闭,因调剂生源不足无法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统一另行安排。
4.各院部首先制定本院部《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统计。对申请同一院部、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院部根据考生情况,综合评价确定拟参加复试名单,原则上人数不得超过拟招生人数的2倍。经研究生院政策审核后确定后,发布调剂考生复试通知。对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将在24小时内系统自动解锁,我校一概不做解锁操作。
6.复试合格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学校在“调剂网”上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4小时内,登陆“调剂网”点击“接收待录取”,否则自动失去待录取资格,空出名额根据通过面试的调剂生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
7.如遇“调剂网”出现网络异常等突发情况,学校会适当顺延时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相关通知。
8.我校不开展提前调剂登记工作,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以及其他非调剂系统渠道的调剂信息。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6日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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