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华中师范大学世界史考研真题,历史学考研网_文化_佛教_王国第(2004年华中师范大学生物专业分数线)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6分)
1、埃赫那吞改革
埃赫那吞是古埃及新王国第18王朝的一位国王(约前1379—前1362年在位),原名叫阿蒙霍特普四世。在位期间他进行过著名的改革:宣布只有太阳神阿吞才是全埃及唯一应该崇拜的神,取消对阿蒙神和其他神的信仰;封闭阿蒙神庙和其他神庙,驱逐其祭司,没收其财产;下令除掉公共场所和神庙墙壁上的“阿蒙”字样;建阿吞神庙,并奉献田产、牲畜和其他财物;将其名字中的“阿蒙”改为“阿吞”,改名为“埃赫那吞”, 意为“对阿吞有益的人”;在底比斯以北建新都;编写了许多歌颂阿吞的诗歌和创作了许多具有现实主义的艺术作品。埃赫那吞改革遭到以阿蒙神庙祭司集团和地方贵族势力的强烈反对,死后其改革被取消。
2、印度教
中世纪流传至今的印度传统宗教。亦称新婆罗门教,是在婆罗门教的基础上,融合了佛教和耆那教的某些思想,又吸收了印度其他的民间信仰,经8-9世纪商羯罗的改革,最后定型。印度教的信仰有以下几个要素:(1)信奉吠陀。(2)信奉多神教的泛神论。(3)相信业报轮回与灵魂解脱之说。印度教大致有四个主要教派:即尸摩多派、毗湿奴派、湿婆派和性力派。
3、埃及象形文字
古埃及人创造的文字。象形文字是从图画文字演变而来的,具有表意和表音的特点。象形文字是由意符(表意符号)、音符(表音符号)和限定符号(部首符号)三部分组成,共约七百个符号。把意符、音符和限定符号适当组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词,成为“音、形、义”倶全的象形文字。象形文字刻在石碑、石柱、墓碑、金属器和木器上,或书写在神庙墙壁和纸草纸上,但保留在石头上的象形文字原文最多。1822年,法国语言学家商博良根据罗塞达碑文和另一块尖碑上的铭文,成功地译读了埃及象形文字。
4、查士丁尼
527—565年在位,拜占庭帝国历史上最有作为的皇帝。在位期间极力维护奴隶制度,加强军队和政府官僚机构,并试图恢复罗马帝国的辉煌,532年镇压君士坦丁堡的尼卡起义,编纂《罗马民法汇编》,对外大肆用兵,先后灭掉汪达尔王国、东哥特王国,占领北非、意大利、科西嘉、西西里和伊比里亚半岛的南部。并以前所未有的规模重修君士坦丁堡并修建了圣索非亚大教堂。查士丁尼统治时代是拜占庭帝国的黄金时代。
6、希腊化时代
古希腊文明与西亚文明、埃及文明以及印度文明相融合的历史进程。时间上通常是指从亚历山大东征以来到希腊化王国托勒密埃及并入罗马帝国。希腊化时代,在亚历山大帝国废墟上建立的国家称做希腊化国家,它们的文化称为希腊化文化。希腊化国家主要包括马其顿的安提柯王朝、埃及的托勒密王朝、西亚的塞琉古王国、小亚细亚的帕加马王国和本都王国。就文化而言,希腊化时代的文化具有希腊古典文化和东方文化相结合的特点。希腊化时代的文化对后来罗马文化乃至近代欧洲文化都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6分)
1、简述早期佛教的基本主张
佛教从公元前6世纪创立到公元前273年阿育王将其定为国教为早期佛教。早期佛教的基本教义主要是“四谛”和“众生平等”。
早期佛教最根本的教义是“四谛”,即四条神圣的真理。四谛包括苦谛、集谛、灭谛、道谛。(1)苦谙是佛陀讲道的起点。主要讲现实存在的种种痛苦。佛教认为人生一切皆苦。(2)集谛是说明人生多苦的原因。(3)灭谛就是指消灭痛苦、消灭苦因、消灭欲望的真理,佛教称这种境界为涅槃。(4)道谛是指为实现佛教理论所应遵循的手段和方 法。要达到消灭痛苦的方法,就要学习教义,遵守戒律和八正道。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即一切众生,只要信奉佛教,都有可能超脱生死轮回,进入极乐世界。
2、试分析阿拉伯文化历史地位
(一)阿拉伯学者把东西方文化融合为一体,创造出丰富多彩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为世界文化史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在科学方面,特别在自然科学方面,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他们的著作是世界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在中世纪欧洲文化史上居于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地位。
(二)阿拉伯文化昌盛时期,西欧正处于文化低潮的所谓“黑暗”时代。那时的西欧,在基督教文化垄断下,辉煌的古代希腊罗马文化几乎荡然无存,古典著作鲜为人知。然而,阿拉伯学者却通过翻译保存了大量的希腊学术著作,并把这些著作通过拉丁文等译本传回欧洲,弥补了欧洲文化的“断层”,点燃了欧洲智慧的火种。从此,欧洲重新发现了希腊学术著作,为欧洲新文化——文艺复兴和近代自然科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三)阿拉伯帝国各族人民,不仅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阿拉伯一伊斯兰文化,促进了欧洲文化的复兴和发展,并且在东西方文化交流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中国的造纸术、指南针、火药等重大发明和印度数学、稻米、棉花、食糖等,都是由阿拉伯人传入欧洲的,丰富了欧洲各国人民的经济文化生活,促进了欧洲社会发展的进程。
3、概述俄罗斯统一国家形成的过程
俄罗斯统一国家形成,莫斯科大公国为统一俄罗斯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斗争。1392年,大公瓦西里一世经金帐可汗认可兼并了尼什哥罗德公国;1478年伊凡三世消灭诺夫哥罗德共和国;1485年,伊凡三世进占特维尔,其他公侯大多被降为莫斯科公国的地方长官。瓦西里三世即位后,继续加强中央集权,收复失地,完成了东北俄罗斯的统一。1510年和1512年又先后将普斯科夫和梁赞公国并入莫斯科。1514年打败立陶宛大公国。瓦西里三世实行依靠中小贵族,限制大贵族的政策,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地方政权由其亲信管理。还拥有由服役贵族组成的军队。这样,原来各自独自的地方割据政权,纷纷开始臣服莫斯科。
莫斯科大公掌握了全部国家权力,俄罗斯的统一国家基本形成。
4、根据汉谟拉比法典的主要内容分析其所反映的古巴比伦王国社会状况
《汉谟拉比法典》展示了古巴比伦社会复杂的政治经济生活情景,至今仍是研究古巴比伦王国史的基本文献。
(1)古巴比伦社会存在着等级制度。
从法典可以看出,居民明显分为三个等级:阿维鲁、穆什根努和奴隶。阿维鲁是全权的自由民,其上层是少数王族、高级官吏、高级祭司和大商人等统治阶级。穆什根努是无公民权的自由民。奴隶处于社会最低层。三个等级的人的法律地位完全不同。从经济上说,前两个等级的情况更复杂,阿维鲁中有奴隶主,也有非奴隶主,穆什根努中同样也有这两种情况,二者的区别在于穆什根努是依附于王室的人,包括部分小生产者,至于奴隶则完全是奴隶主的财产。
(2)法典的阶级性。
汉漠拉比法典是一部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法典。①它严格保护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法典规定,拐带奴隶、窝藏逃亡奴隶者要处死;奴隶否认其主人,要割去耳朵等等。②它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的 私有财产权。法典本身证明了古巴比伦王国奴隶主阶级政权的实质。
(3)奴隶制的发展和自由民的分化。
法典中说到宫廷奴隶(王室奴隶)、穆什根努的奴隶和公民私人的奴隶。当时除王室占有大量奴隶外,私人占有的奴隶也比以前增多,且奴隶是可以买卖的私产,法典甚至规定了奴隶的价格。奴隶最初是战俘,也有从外国买来的,还有不少是债务奴隶。奴隶劳动不仅用在王室和神庙经济中,在农业、手工业、家内及公共工程中都有使用。奴隶制的发展必然引起自由民的进一步分化,阿维鲁和穆什根努中的少数变成了奴隶主,多数生活日益恶化,只能借贷。当时高利贷十分盛行,法典还规定了利率。法典规定,贷谷利率为33%,贷银利率为20%。但借债要有人质,这样就出现了债务奴隶。不使用王室财产抵债,而只许以自己买得的田产抵债,以保护王室利益。
(4)古巴比伦的土地制度。
古巴比伦时代,王室占有大量土地,约占全国可耕土地的一半以上。巴比伦王国还存在不少落后的社会现象。法典中就保存了某些“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等原始的同态复仇性质的习惯法残余,法典甚至规定让河神审判被控犯巫术罪的人和被控犯通奸罪的妻子。
5、概述早期基督教的产生,以及中世纪的演变
(一)基督教的产生。基督教产生于1世纪中叶,兴起于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和小亚细亚一带。早期基督教是在犹太教的一个新教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继承了犹太教的一神论和救世主观念以及创世神话,同时接受犹太教的《圣经》而称为《旧约》。它吸收犹太教的“救世主”思想和斯多葛派的哲学思想,反对罗马暴政,反对为富不仁,主张社会平等和博爱。
(二)罗马帝国时期基督教的演变。罗马统治者对基督教的迅速发展和传布甚感疑惧,长时期采取镇压政策,但时断时续的镇压未见奏效。3世纪后期戴克里先帝的最后一次镇压仍属徒劳,统治者便改变对策。313年君士坦丁帝和李锡尼帝颁布《米兰敕令》,及随后于325年召开尼西亚会议,终使基督教取得合法地位,并开始成为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的精神工具。392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基督教为国教,取缔异教崇拜,遂使基督教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宗教。
(三)中世纪基督教的发展。751年,已经形成统一组织的罗马教会参与了法兰克王国宫相矮子丕平篡夺王位的活动,并于752年为丕平举行特别涂油仪式,奉他为“神命的君主”。丕平为报答教皇,则把征战夺来的意大利中部和北部的一部分土地赠给教皇,始有教皇国。丕平之子查理建立了查理大帝国后,进一步确立了基督教的神权统治。在基督教内部,自330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以后,教会也分成罗马和拜占庭两个中心。1054年,东西教会正式分裂。中世纪,基督教的教义、神学、哲学体系已经形成,组织系统更为完备,神权专制十分骄横。11世纪末至13世纪中叶,以教皇为首的西欧封建主,为了实现扩张的野心,在保卫基督教的圣战口号下,先后发动了八次十字军东侵的战争。对不接受正统基督教教义的派别,一律斥为异端。
6、简述大流士改革的主要内容,并分析其实质
(一)背景。公元前517年,大流士远征印度,夺取了印度河流域。约在公元前515-前513年之间,他又远征巴尔干的斯基泰人,虽遭失败,但却征服了色雷斯地区,并使马其顿向其纳贡称臣,从而使波斯帝国成为古代世界第一个地跨亚、非、欧三大洲的大帝国。
(二)改革内容。大流士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巩固波斯帝国并加强其个人的专制统治,这就是所谓的大流士改革。(1)加强王权,确立了君主专制的统治形式。大流士神化自己的权力,宣称其权力是善神阿胡拉?马兹达恩赐于他的。他控制了行政权、军权、司法权,建立起王室经济。大流士将全国划分为若干行省,设总督治理。总督负责行政和税收,各行省每年要向波斯交纳规定的赋税。(2)他将全国划分为五个大军区,每个军区下辖若干省军区。军事长官和总督互不相属,使其互相牵制。波斯军队由步兵、骑兵、象兵、海军、工兵等兵种组成,分常备兵和战时临时征召的两部分。(3)统一铸币制度。他规定,帝国中央铸造金币、行省铸造银币、自治市可铸 造铜币。金币称“大流克”,每枚重8.4克。(4)大流士在全国建立驿道制度,以便于传达国王的命令和下情上达,传递各种信息,并便于军队的调动。(5)奉琐罗亚斯德教为国教,但对各地原有宗教也并不排斥和干涉,各地区仍保存自己的民族宗教。
(三)历史意义。大流士一世的改革在政治上虽然未能消除波斯帝国内尖锐的 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未能消除各被征服地区人民的反抗,但毕竟大大加强了中央 集权,并为专制王权寻求宗教上的根据,加强了帝国的统治,使波斯帝国维系了近二百年之久。在经济上,修筑驿道、开凿运河、统一币制等。在客观上也促进了帝国内部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落后地区经济上的发展。
三、论述题(共54分,第1题30分,第2题24分)
1、试比较罗马与雅典民主制的异同
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全体公民的民主,贵族的民主制度被废除。雅典的各级官职,除十将军以外,向所有公民开放,并都以抽签方式产生。民主政治的主要机构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由民众组成的陪审法庭握有最充分的权力。它具有立法、行政、司法多重职能,选举官员和决定官员的去留;五百人议事会是大会的常设机构,除为大会准备议案外,十个主席团还轮流值班,处理日常重大事务;陪审法庭负责审理绝大部分刑事和所有民事案件。而贵族会议丧失一切政治权力。同时为了保证公民权利得以实现,雅典还为担任公职和参加城邦政治活动的公民发放工资和补贴。这是一种直接的平民民主制度。
罗马平民为了获得自己的权力,同贵族进行了长期的斗争。他们争取到了保民官,并取得了高级官吏的担任资格,迫使政府宣布了《十二铜表法》,通过了涉及土地、债务和政权三个问题的新法案。通过了波提利阿法案,规定债务人只能以他的财产而不是他的人身对债权者负责,废除了债务奴役制,取得了同贵族通婚的权力,使得部落大会(特里布斯大会)上通过的平民决议,不必经过元老院的批准即对全体公民具有法律效力,取得了同贵族在法津上的平等地位。但是在罗马共和国政制中,元老院处于权力的中心地位,决定着内外大政,实际上成了罗马共和国最重要的国家机关,因此经过贫民与贵族斗争后的罗马,是贵族掌握主要权力,平民拥有法律上平等权利的混合型的共和国。
(一)共同点。他们都是民主政治,平民同贵族等公民在法律上都具有平等的权利。这种民主也都是狭隘的,只是对自己的公民,而对占大部分的被统治阶级来讲,并没有民主。
(二)不同点。雅典的民主是全部公民的直接民主,权力掌握在公民大会手中,而罗马的共和制中,重大权力仍然掌握在元老会中,实际上仍然是贵族的民主制。
2、试论11—13世纪西欧封建制度
(一)等级制。(1)封君封臣制度。封君封臣制度是西欧封建国家制度的基石, 它由两个要素构成:封君封臣关系和封土制。11世纪时,西欧封建主之间普遍结成 封君封臣关系。封臣对封君承担许多义务,如“效忠”“ 助”“劝告”。封君对封臣也有义务,主要是“保护”和“维持”封臣,不得伤害后者的荣誉、财产和生命。“封土”与封君封臣关系的结合,是封君封臣制形成的关键。封臣为封君服役,封君赐给封臣以维持生活的土地。10世纪以后封土制十分盛行,它同封臣制的紧密结合是这一时期封臣制的重要特点。封君封臣关系与重大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利益相联系,一经缔结无论封臣还是封君都不能随意解除。封君封臣任何一方若不履行其义务,就可能导致封君封臣关系破裂,酿成武装冲突。封君为取得更多的封臣,封臣为取得更多的封土,以及封土的世袭,使封君封臣关系日益复杂化。(2)骑士制度。封君封臣所奉行的一整套道德规范和培养后代的制度,出自这些封建主所处的生活环境和他们的生活方式,构成所谓“骑士制度”的主要内容。骑士的品格应是忠诚和勇敢。骑士作为封臣必须严守自己的效忠誓言,不背叛封君,竭尽全力为他服务,甚至不惜为他付出生命。这样一种理想化的封臣品格是维系封君封臣制度所需要的,所以很受封建主重视,成为骑士精神的核心。
(二)庄园制。(1)9-13世纪是封建庄园兴盛时期。典型的庄园采用劳役地租的剥削方式,庄园的土地划分成领主自营地和农奴份地两部分。领主自营地主要由服劳役的封建依附农民耕种,自营地上的收获全归封建主,农奴靠耕种自己的份地维持生活。农奴份地的所有权也归封建主,农奴子弟继承份地要向封建主交纳继承金。典型的庄园主要集中在法国中部和英格兰,13世纪成为庄园直接经营的兴盛时期。(2)农奴制。农奴制与庄园制互为表里,构成了西欧农村社会的基石。农奴制是中世纪西欧农业生产中控制和使用奴役劳动的诸多习惯、法律或者制度的总称。经济上农奴和其他封建农民一样,是一个独立的小生产者。农奴的特性在于他须在庄园上耕种领主自营地,受劳役地租剥削,这种封建主与农奴在生产中的统治与服从的关系以法律形式和其他非经济手段(如习惯、道德、舆论)固定下来就体现为封建地主对农奴的超经济强制。从法律地位讲,农奴没有婚姻自由,与所在庄园以外的人结婚要交结婚税;没有财产权,要纳“死手捐”(即继承税),主人还可按自己的需要临时向农奴勒索钱物。随着社会经济背景的变迁,农奴制度在14-15世纪逐渐走向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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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6分)
1、埃赫那吞改革
埃赫那吞是古埃及新王国第18王朝的一位国王(约前1379—前1362年在位),原名叫阿蒙霍特普四世。在位期间他进行过著名的改革:宣布只有太阳神阿吞才是全埃及唯一应该崇拜的神,取消对阿蒙神和其他神的信仰;封闭阿蒙神庙和其他神庙,驱逐其祭司,没收其财产;下令除掉公共场所和神庙墙壁上的“阿蒙”字样;建阿吞神庙,并奉献田产、牲畜和其他财物;将其名字中的“阿蒙”改为“阿吞”,改名为“埃赫那吞”, 意为“对阿吞有益的人”;在底比斯以北建新都;编写了许多歌颂阿吞的诗歌和创作了许多具有现实主义的艺术作品。埃赫那吞改革遭到以阿蒙神庙祭司集团和地方贵族势力的强烈反对,死后其改革被取消。
2、印度教
中世纪流传至今的印度传统宗教。亦称新婆罗门教,是在婆罗门教的基础上,融合了佛教和耆那教的某些思想,又吸收了印度其他的民间信仰,经8-9世纪商羯罗的改革,最后定型。印度教的信仰有以下几个要素:(1)信奉吠陀。(2)信奉多神教的泛神论。(3)相信业报轮回与灵魂解脱之说。印度教大致有四个主要教派:即尸摩多派、毗湿奴派、湿婆派和性力派。
3、埃及象形文字
古埃及人创造的文字。象形文字是从图画文字演变而来的,具有表意和表音的特点。象形文字是由意符(表意符号)、音符(表音符号)和限定符号(部首符号)三部分组成,共约七百个符号。把意符、音符和限定符号适当组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词,成为“音、形、义”倶全的象形文字。象形文字刻在石碑、石柱、墓碑、金属器和木器上,或书写在神庙墙壁和纸草纸上,但保留在石头上的象形文字原文最多。1822年,法国语言学家商博良根据罗塞达碑文和另一块尖碑上的铭文,成功地译读了埃及象形文字。
4、查士丁尼
527—565年在位,拜占庭帝国历史上最有作为的皇帝。在位期间极力维护奴隶制度,加强军队和政府官僚机构,并试图恢复罗马帝国的辉煌,532年镇压君士坦丁堡的尼卡起义,编纂《罗马民法汇编》,对外大肆用兵,先后灭掉汪达尔王国、东哥特王国,占领北非、意大利、科西嘉、西西里和伊比里亚半岛的南部。并以前所未有的规模重修君士坦丁堡并修建了圣索非亚大教堂。查士丁尼统治时代是拜占庭帝国的黄金时代。
6、希腊化时代
古希腊文明与西亚文明、埃及文明以及印度文明相融合的历史进程。时间上通常是指从亚历山大东征以来到希腊化王国托勒密埃及并入罗马帝国。希腊化时代,在亚历山大帝国废墟上建立的国家称做希腊化国家,它们的文化称为希腊化文化。希腊化国家主要包括马其顿的安提柯王朝、埃及的托勒密王朝、西亚的塞琉古王国、小亚细亚的帕加马王国和本都王国。就文化而言,希腊化时代的文化具有希腊古典文化和东方文化相结合的特点。希腊化
时代的文化对后来罗马文化乃至近代欧洲文化都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6分)
1、简述早期佛教的基本主张
佛教从公元前6世纪创立到公元前273年阿育王将其定为国教为早期佛教。早期佛教的基本教义主要是“四谛”和“众生平等”。
早期佛教最根本的教义是“四谛”,即四条神圣的真理。四谛包括苦谛、集谛、灭谛、道谛。(1)苦谙是佛陀讲道的起点。主要讲现实存在的种种痛苦。佛教认为人生一切皆苦。(2)集谛是说明人生多苦的原因。(3)灭谛就是指消灭痛苦、消灭苦因、消灭欲望的真理,佛教称这种境界为涅槃。(4)道谛是指为实现佛教理论所应遵循的手段和方 法。要达到消灭痛苦的方法,就要学习教义,遵守戒律和八正道。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即一切众生,只要信奉佛教,都有可能超脱生死轮回,进入极乐世界。
2、试分析阿拉伯文化历史地位
(一)阿拉伯学者把东西方文化融合为一体,创造出丰富多彩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为世界文化史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在科学方面,特别在自然科学方面,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他们的著作是世界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在中世纪欧洲文化史上居于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地位。
(二)阿拉伯文化昌盛时期,西欧正处于文化低潮的所谓“黑暗”时代。那时的西欧,在基督教文化垄断下,辉煌的古代希腊罗马文化几乎荡然无存,古典著作鲜为人知。然而,阿拉伯学者却通过翻译保存了大量的希腊学术著作,并把这些著作通过拉丁文等译本传回欧洲,弥补了欧洲文化的“断层”,点燃了欧洲智慧的火种。从此,欧洲重新发现了希腊学术著作,为欧洲新文化——文艺复兴和近代自然科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三)阿拉伯帝国各族人民,不仅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阿拉伯一伊斯兰文化,促进了欧洲文化的复兴和发展,并且在东西方文化交流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中国的造纸术、指南针、火药等重大发明和印度数学、稻米、棉花、食糖等,都是由阿拉伯人传入欧洲的,丰富了欧洲各国人民的经济文化生活,促进了欧洲社会发展的进程。
3、概述俄罗斯统一国家形成的过程
俄罗斯统一国家形成,莫斯科大公国为统一俄罗斯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斗争。1392年,大公瓦西里一世经金帐可汗认可兼并了尼什哥罗德公国;1478年伊凡三世消灭诺夫哥罗德共和国;1485年,伊凡三世进占特维尔,其他公侯大多被降为莫斯科公国的地方长官。瓦西里三世即位后,继续加强中央集权,收复失地,完成了东北俄罗斯的统一。1510年和1512年又先后将普斯科夫和梁赞公国并入莫斯科。1514年打败立陶宛大公国。瓦西里三世实行依靠中小贵族,限制大贵族的政策,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地方政权由其亲信管理。还拥有由服役贵族组成的军队。这样,原来各自独自的地方割据政权,纷纷开始臣服莫斯科。
莫斯科大公掌握了全部国家权力,俄罗斯的统一国家基本形成。
4、根据汉谟拉比法典的主要内容分析其所反映的古巴比伦王国社会状况
《汉谟拉比法典》展示了古巴比伦社会复杂的政治经济生活情景,至今仍是研究古巴比伦王国史的基本文献。
(1)古巴比伦社会存在着等级制度。
从法典可以看出,居民明显分为三个等级:阿维鲁、穆什根努和奴隶。阿维鲁是全权的自由民,其上层是少数王族、高级官吏、高级祭司和大商人等统治阶级。穆什根努是无公民权的自由民。奴隶处于社会最低层。三个等级的人的法律地位完全不同。从经济上说,前两个等级的情况更复杂,阿维鲁中有奴隶主,也有非奴隶主,穆什根努中同样也有这两种情况,二者的区别在于穆什根努是依附于王室的人,包括部分小生产者,至于奴隶则完全是奴隶主的财产。
(2)法典的阶级性。
汉漠拉比法典是一部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法典。①它严格保护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法典规定,拐带奴隶、窝藏逃亡奴隶者要处死;奴隶否认其主人,要割去耳朵等等。②它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的 私有财产权。法典本身证明了古巴比伦王国奴隶主阶级政权的实质。
(3)奴隶制的发展和自由民的分化。
法典中说到宫廷奴隶(王室奴隶)、穆什根努的奴隶和公民私人的奴隶。当时除王室占有大量奴隶外,私人占有的奴隶也比以前增多,且奴隶是可以买卖的私产,法典甚至规定了奴隶的价格。奴隶最初是战俘,也有从外国买来的,还有不少是债务奴隶。奴隶劳动不仅用在王室和神庙经济中,在农业、手工业、家内及公共工程中都有使用。奴隶制的发展必然引起自由民的进一步分化,阿维鲁和穆什根努中的少数变成了奴隶主,多数生活日益恶化,只能借贷。当时高利贷十分盛行,法典还规定了利率。法典规定,贷谷利率为33%,贷银利率为20%。但借债要有人质,这样就出现了债务奴隶。不使用王室财产抵债,而只许以自己买得的田产抵债,以保护王室利益。
(4)古巴比伦的土地制度。
古巴比伦时代,王室占有大量土地,约占全国可耕土地的一半以上。巴比伦王国还存在不少落后的社会现象。法典中就保存了某些“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等原始的同态复仇性质的习惯法残余,法典甚至规定让河神审判被控犯巫术罪的人和被控犯通奸罪的妻子。
5、概述早期基督教的产生,以及中世纪的演变
(一)基督教的产生。基督教产生于1世纪中叶,兴起于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和小亚细亚一带。早期基督教是在犹太教的一个新教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继承了犹太教的一神论和救世主观念以及创世神话,同时接受犹太教的《圣经》而称为《旧约》。它吸收犹太教的“救世主”思想和斯多葛派的哲学思想,反对罗马暴政,反对为富不仁,主张社会平等和博爱。
(二)罗马帝国时期基督教的演变。罗马统治者对基督教的迅速发展和传布甚感疑惧,长时期采取镇压政策,但时断时续的镇压未见奏效。3世纪后期戴克里先帝的最后一次镇压仍属徒劳,统治者便改变对策。313年君士坦丁帝和李锡尼帝颁布《米兰敕令》,及随后于325年召开尼西亚会议,终使基督教取得合法地位,并开始成为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的精神工具。392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基督教为国教,取缔异教崇拜,遂使基督教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宗教。
(三)中世纪基督教的发展。751年,已经形成统一组织的罗马教会参与了法兰克王国宫相矮子丕平篡夺王位的活动,并于752年为丕平举行特别涂油仪式,奉他为“神命的君主”。丕平为报答教皇,则把征战夺来的意大利中部和北部的一部分土地赠给教皇,始有教皇国。丕平之子查理建立了查理大帝国后,进一步确立了基督教的神权统治。在基督教内部,自330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以后,教会也分成罗马和拜占庭两个中心。1054年,东西教会正式分裂。中世纪,基督教的教义、神学、哲学体系已经形成,组织系统更为完备,神权专制十分骄横。11世纪末至13世纪中叶,以教皇为首的西欧封建主,为了实现扩张的野心,在保卫基督教的圣战口号下,先后发动了八次十字军东侵的战争。对不接受正统基督教教义的派别,一律斥为异端。
6、简述大流士改革的主要内容,并分析其实质
(一)背景。公元前517年,大流士远征印度,夺取了印度河流域。约在公元前515-前513年之间,他又远征巴尔干的斯基泰人,虽遭失败,但却征服了色雷斯地区,并使马其顿向其纳贡称臣,从而使波斯帝国成为古代世界第一个地跨亚、非、欧三大洲的大帝国。
(二)改革内容。大流士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巩固波斯帝国并加强其个人的专制统治,这就是所谓的大流士改革。(1)加强王权,确立了君主专制的统治形式。大流士神化自己的权力,宣称其权力是善神阿胡拉?马兹达恩赐于他的。他控制了行政权、军权、司法权,建立起王室经济。大流士将全国划分为若干行省,设总督治理。总督负责行政和税收,各行省每年要向波斯交纳规定的赋税。(2)他将全国划分为五个大军区,每个军区下辖若干省军区。军事长官和总督互不相属,使其互相牵制。波斯军队由步兵、骑兵、象兵、海军、工兵等兵种组成,分常备兵和战时临时征召的两部分。(3)统一铸币制度。他规定,帝国中央铸造金币、行省铸造银币、自治市可铸 造铜币。金币称“大流克”,每枚重8.4克。(4)大流士在全国建立驿道制度,以便于传达国王的命令和下情上达,传递各种信息,并便于军队的调动。(5)奉琐罗亚斯德教为国教,但对各地原有宗教也并不排斥和干涉,各地区仍保存自己的民族宗教。
(三)历史意义。大流士一世的改革在政治上虽然未能消除波斯帝国内尖锐的 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未能消除各被征服地区人民的反抗,但毕竟大大加强了中央 集权,并为专制王权寻求宗教上的根据,加强了帝国的统治,使波斯帝国维系了近二百年之久。在经济上,修筑驿道、开凿运河、统一币制等。在客观上也促进了帝国内部各地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落后地区经济上的发展。
三、论述题(共54分,第1题30分,第2题24分)
1、试比较罗马与雅典民主制的异同
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全体公民的民主,贵族的民主制度被废除。雅典的各级官职,除十将军以外,向所有公民开放,并都以抽签方式产生。民主政治的主要机构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和由民众组成的陪审法庭握有最充分的权力。它具有立法、行政、司法多重职能,选举官员和决定官员的去留;五百人议事会是大会的常设机构,除为大会准备议案外,十个主席团还轮流值班,处理日常重大事务;陪审法庭负责审理绝大部分刑事和所有民事案件。而贵族会议丧失一切政治权力。同时为了保证公民权利得以实现,雅典还为担任公职和参加城邦政治活动的公民发放工资和补贴。这是一种直接的平民民主制度。
罗马平民为了获得自己的权力,同贵族进行了长期的斗争。他们争取到了保民官,并取得了高级官吏的担任资格,迫使政府宣布了《十二铜表法》,通过了涉及土地、债务和政权三个问题的新法案。通过了波提利阿法案,规定债务人只能以他的财产而不是他的人身对债权者负责,废除了债务奴役制,取得了同贵族通婚的权力,使得部落大会(特里布斯大会)上通过的平民决议,不必经过元老院的批准即对全体公民具有法律效力,取得了同贵族在法津上的平等地位。但是在罗马共和国政制中,元老院处于权力的中心地位,决定着内外大政,实际上成了罗马共和国最重要的国家机关,因此经过贫民与贵族斗争后的罗马,是贵族掌握主要权力,平民拥有法律上平等权利的混合型的共和国。
(一)共同点。他们都是民主政治,平民同贵族等公民在法律上都具有平等的权利。这种民主也都是狭隘的,只是对自己的公民,而对占大部分的被统治阶级来讲,并没有民主。
(二)不同点。雅典的民主是全部公民的直接民主,权力掌握在公民大会手中,而罗马的共和制中,重大权力仍然掌握在元老会中,实际上仍然是贵族的民主制。
2、试论11—13世纪西欧封建制度
(一)等级制。(1)封君封臣制度。封君封臣制度是西欧封建国家制度的基石, 它由两个要素构成:封君封臣关系和封土制。11世纪时,西欧封建主之间普遍结成 封君封臣关系。封臣对封君承担许多义务,如“效忠”“ 助”“劝告”。封君对封臣也有义务,主要是“保护”和“维持”封臣,不得伤害后者的荣誉、财产和生命。“封土”与封君封臣关系的结合,是封君封臣制形成的关键。封臣为封君服役,封君赐给封臣以维持生活的土地。10世纪以后封土制十分盛行,它同封臣制的紧密结合是这一时期封臣制的重要特点。封君封臣关系与重大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利益相联系,一经缔结无论封臣还是封君都不能随意解除。封君封臣任何一方若不履行其义务,就可能导致封君封臣关系破裂,酿成武装冲突。封君为取得更多的封臣,封臣为取得更多的封土,以及封土的世袭,使封君封臣关系日益复杂化。(2)骑士制度。封君封臣所奉行的一整套道德规范和培养后代的制度,出自这些封建主所处的生活环境和他们的生活方式,构成所谓“骑士制度”的主要内容。骑士的品格应是忠诚和勇敢。骑士作为封臣必须严守自己的效忠誓言,不背叛封君,竭尽全力为他服务,甚至不惜为他付出生命。这样一种理想化的封臣品格是维系封君封臣制度所需要的,所以很受封建主重视,成为骑士精神的核心。
(二)庄园制。(1)9-13世纪是封建庄园兴盛时期。典型的庄园采用劳役地租的剥削方式,庄园的土地划分成领主自营地和农奴份地两部分。领主自营地主要由服劳役的封建依附农民耕种,自营地上的收获全归封建主,农奴靠耕种自己的份地维持生活。农奴份地的所有权也归封建主,农奴子弟继承份地要向封建主交纳继承金。典型的庄园主要集中在法国中部和英格兰,13世纪成为庄园直接经营的兴盛时期。(2)农奴制。农奴制与庄园制互为表里,构成了西欧农村社会的基石。农奴制是中世纪西欧农业生产中控制和使用奴役劳动的诸多习惯、法律或者制度的总称。经济上农奴和其他封建农民一样,是一个独立的小生产者。农奴的特性在于他须在庄园上耕种领主自营地,受劳役地租剥削,这种封建主与农奴在生产中的统治与服从的关系以法律形式和其他非经济手段(如习惯、道德、舆论)固定下来就体现为封建地主对农奴的超经济强制。从法律地位讲,农奴没有婚姻自由,与所在庄园以外的人结婚要交结婚税;没有财产权,要纳“死手捐”(即继承税),主人还可按自己的需要临时向农奴勒索钱物。随着社会经济背景的变迁,农奴制度在14-15世纪逐渐走向消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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