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考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录取线)
来源: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编辑:学长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注:本版本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
三、学习形式
我校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
四、招生规模
2019年学校实际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02名,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462名。2020年具体招生数量由教育部当年下达文件确定,请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五、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进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需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并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不受此年龄限
制);
5.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提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全日制在学硕士生。
(三)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考试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其中春季招生仅面向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秋季招生面向社会各类考生公开招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博士报名。
春季招生: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8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18日
现场确认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709室(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秋季招生: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3月15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0日
现场确认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709室(西沣路兴隆段266号)
七、提交材料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博士报名,先申请网报id号,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与报名表相同的电子版照片,下载并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其它表格。
2.考生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后,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两份专家推荐信;
(3)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修成绩单(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4)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验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
(5)应届本科生、在校硕士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同等学力考生还应提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全文(附刊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并提供报考导师的认定意见;
(7)未能通过学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予以说明并提供已有的证明材料完成核
验;
(8)考生原则上应向报考院系提供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所要求的附加材料,如: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等。
3.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报考资格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审核。
八、考试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全面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根据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实施方案》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经审核专家小组审核,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等组成。
1.经审核专家小组审核,满足复试免笔试条件的考生,直接进入综合面试。
2.经审核专家小组审核,未满足复试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的复试笔试,复试笔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综合面试。
3.学院复试笔试时间:2020年4月下旬(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4.复试笔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5.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九、录取
1.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整体素质,经体检合格,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20年5月底结束。
2.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十、入学时间
春季招生:2020年3月上旬入学
秋季招生:2020年8月下旬入学
注: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十一、学费
学校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规定收取学费: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学年。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生研究生,学费为16000元/学年。
十二、奖助
依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方案(试行)》文件规定,学校对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资助学生学习和生活,符合条件的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国家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名额按照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情况为准。
十三、考生须知
1.招生单位代码及名称:1070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考类别中选择“定向”,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考生自负。
3.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我校不接收其他单位的调剂考生。
5.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http://gr.xidian.edu.cn/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常老师
联系电话:029-81891241传真:029-81891244e-mail:yzb@xidian.edu.cn
办公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行政楼709室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沣路兴隆段266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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