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西北政法大学法律非法学报录比)
西北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现将我院201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汉卿
成员:黄发建、淡新昌、张学龙
工作人员:王聪、王菡之、马军强、徐秉鹏、吴亢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总分:315,政治、英语:45,专业课:68。法律(非法学)170人;法律(法学)160人。招生计划与复试考生人数的比例为1:1.2。
三、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3月25日(上午8:30——下
午4:30);
2、报到地点: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一楼报告厅;
3、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5日晚7:00-10:00(地点另行通知);
4、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3月26日上午8:30开始;
5、专业面试时间:3月26日、27日(3月26日上午8:30开始);
6、同等学力加试时间:3月26日晚7:00-10:00(地点另行通知)。
四、调剂政策
法律(非法学)接收调剂56人,接收报考外校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专业代码为035101)。
法律(法学)接收调剂118人,接收以下两类考生调剂:1、报考外校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专业代码为035102);2、报考我校及外校法学各专业的考生(专业代码为0301xx),且报考时本专科毕业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为0301xx)。
所有调剂考生,请于3月18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院将在考生填报志愿后2天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我院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我院不做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没有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积极争取其他学校调剂机会。
第一志愿报考西北政法大学及我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外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调剂。
五、复试携带的材料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⑤各种获奖证书、⑥公开发表的文章、⑦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①②③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
①-⑦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面试组。
六、复试环节及要求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3、专业面试:60分,专业面试主要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创新和实践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
4.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卷面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七、录取量化标准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各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按315分计算);
2、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复试阶段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
4、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
5、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
以上五项相加之和为该生量化总成绩。
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成绩不及格、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总分或单科不及格,不予录取。
八、咨询电话
王老师:85385137 淡老师:85385174张老师:85385136
九、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学校研招办为复试结果投诉/申诉的机构,凡有投诉/申诉者,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诉/申诉电话:029-85385134。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2016年3月16日
名单附件:
政审表.doc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法学).xls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非法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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