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微电子学院西电)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学院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录取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遴选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全程录音录像。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分数线
参考研究生院公布的分数线(网址:https://gmis.shu.edu.cn/php/pub/ss_fengshuxian.php?year=2023)
四、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
1、请考生在3月30日上午8:00前,按照《上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见网址: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6263.htm 中的附件1),并通过“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mis.shu.edu.cn/php/zs/)及时上传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登录名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
2、其余复试材料(由考生自行打印一份,面试时交由面试考官传阅,面试后有学院统一销毁,不再归还)
(1). 本人手写签名的《2023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必需)
(2). 附照片的个人简历(无固定格式)。(必需)
(3). 本科所有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必需)
(4). 四六级证书复印件。(若通过,必需)
(5). 学生证(应届生)复印件。(必需)
(6). 毕业或结业证书(非应届生)复印件,如遗失,需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代替;若为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需)
(7). 其他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或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等))。
(8).身份证复印件。(必需)
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按上述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请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8:00前发送至邮箱shwdz2023@163.com,文件名和邮件名均备注为“xxx专业+姓名+准考证号”的形式。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五、复试时间、地点、形式
复试时间为4月1日-4月2日,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学院会邮件通知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段)。复试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上海大学嘉定校区微电子学院大楼(考生达到学院报到之后,根据学院安排进入相应考场)。
复试采取线下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原则上不允许更改面试时间或调换面试顺序,如有极端特殊情况,请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跟学院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面试时间,其他任何因个人原因错过面试机会的,一律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六、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
1、复试内容。复试注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英语等方面。复试总分300分,包括英语翻译、口语及听力100分,专业基础100分(科目名称及对应参考内容见下表),专业综合能力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掌握情况,以及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

2、复试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各复试小组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3、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4、录取规则。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

)不予录取。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及录取情况及时通知考生。
七、调剂信息
学院将依据第一志愿录取情况适时公布调剂工作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八、招生体检与复查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公开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电话:021-69982807,郭老师
电子信箱:guoqi97@mail.shu.edu.cn

微电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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