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天津理工大学2024寒假时间表)

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学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种方式,招生类型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选拔中以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学术道德、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创新型人才。做到程序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
二、申请条件(一)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入学报到时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3.申请人硕士学位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5.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年龄原则上未满40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3年9月1日及以后);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7.申请人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后方可申请;8.在职人员申请人需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可完全脱产学习且同意申请人在学期间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公函;9.符合拟报考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生选拔,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办法执行。
三、学习年限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一般为5年,进入博士研究生后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四、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程序(一)申请阶段1.报名时间: 3月18日-4月16日。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选择“天津理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进行网上缴费(230元/人),缴费成功方为有效报名(请考生先确认报考资格,且跟报考导师联系确认同意报考后再进行缴费)。2.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2)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材料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3)申请人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后方可申请,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材料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将随时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申请人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二)材料审查1.材料邮寄时间:预计4月10日-4月19日具体时间安排、邮寄地址见各博士招生学院网站通知。2.考生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研招网报名确认后打印);(2)《天津理工大学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报考导师需签字同意考生报考);(3)《天津理工大学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文字陈述》;(4)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正反面打印一页),推荐书必须为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撰写。推荐书撰写完成后(需推荐人手书),必须由推荐人签字,封入信封,并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5)《天津理工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6)《同意申请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证明》;(7)申请人硕士阶段全部课程成绩的正式成绩单(必须包括申请人需要完成的全部课程成绩),并加盖公章;(8)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9)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生证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0)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1)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上述材料中除标明为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全部要求为原件。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排序,专家推荐书请按照要求密封,附在最后。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公布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专业考核,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进入专业考核环节。(三)专业考核采用英语成绩合格认定和综合考核、复试相结合的办法。1.英语成绩合格认定申请人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成绩合格认定:(1)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已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改革后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④第一作者在国际期刊发表英文高水平论文1篇。(注:高水平论文由各博士招生学院自行认定)如有申请者综合能力突出、科研能力强,但英语水平不符合上述要求,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2)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英语(不含听力)满分100分,不计入总成绩,未达到合格成绩不能参与综合考核及复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及所报考学院网站通知。2.综合考核科目一:专业基础测试科目二:专业综合测试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单科满分均为100分,具体测试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执行。综合考核时间、地点,见各博士招生学院网站通知。3.复试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到合格成绩不能录取。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按照所报考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执行。
五、录取(一)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学院当年制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计划、申请人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三)新生报到后,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及申诉学校研究生院对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招生纪律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招生全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博士研究生导师不能接收亲属攻读本人博士研究生,且不能参加亲属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材料审查小组和专业考核小组。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申请人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受理申诉部门:研究生院 ? ? ? 党委督察室受理申诉电话:022-60215566 ? ? ? ? 022-60215041受理电子邮箱:jyjs@tjut.edu.cn
七、其他说明(一)考生须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或未提前跟导师联系,导师不同意考生报考等情况,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考费、未按规定时间网上确认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二)若发生申请人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申请人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调至学校,录取申请人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三)往届考生自收到待录取通知后,15天内需将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寄到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逾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四)学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了各类奖助学金,具体政策以相关文件为准。(五)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学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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