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的又红又专的高级科技人才。
二、学习年限:二至三年
三、报名条件: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
4、有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报名日期:
第一次:1999年8月24日至9月2日
第二次:2000年2月21日至3月2日
五、报名地点: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洋科学搂304室
(电话 : 022-27406405, 邮政编码300072联系人李建明)。
六、报名手续:
1、考生需凭单位介绍信到我校报名(外地考生可以函报,报名结束日期以报名结束日的邮戳为准)交报名费壹百元整,报名时发给下列材料,并通过考生所在单位按规定日期交回。
⑴报考博士生申请表;
⑵专家推荐书;
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
⑷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
⑸体格检查表;(经县以上医院检查有效);
⑹政治审查表。
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或原校开具的论文答辩通过证书(但若最后原校学位委员会做出不授予学位的决定,则取消其博士生资格)。同等学力不交3、4两项材料,但应开列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书和寄送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
2、准备正面免冠相片三张。(分别贴在登记表,准考证和体检表上)
3、以上材料齐备,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七、考试日期:
第一次:1999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
第二次:2000年05月20日至05月21日
八、考试地点: 天津大学
九、考试内容及方法:
⑴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初试合格后,还需加考与我
校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课有关的内容(相当于两门以上,不低于5学分的硕士学位课)。
⑵笔试与口试相结合。
⑶笔试后,进行面试。
十、录取:根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一、报名费用:考生的一切报考费用,按规定原则上均由本人自理。经济确有困难的,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补助。
十二、学习期间待遇:由学校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助学金,定向或委培不转工资、人事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十三、毕业分配:博士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由国家统一分配(定向生、委培生毕业分配回原单位)。
十四、考前英语辅导:为提高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外语水平, 举办博士生入学考试英语强化班,博士生报名时办理听课手续。
说明:
1、报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在报考登记表上注明。 函报的考生注明所报导师,若有任选科目将任选科目注明,否则由研招办指定。
2、全年共招生360名(包括提前攻博、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博连读)。在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全校对各专业和导师的招生名额再进行统一调整。津区考生凭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应届硕士定向考生凭所在定向单位人事部门绍信)到我校报名(外地考生必须将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报名费一同寄给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函报,报名结束日期以报名结束日期的邮戳为准,经审查报考材料合格后,于考前到研招办复核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领取准考证)。津区考生考试的前一天请持准考证到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洋科学搂304 室报到。
3、本年度博士生招生, 每位导师只给1个计划内的名额, 第一次招完计划内名额的导师,第二次招生中只允许招计划外自筹经费生或委培生。目录中指导教师带*号者只招委托培养生 ,不占计划名额。有关招生情况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简章备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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