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就保障助力登峰研究生资助政策解答
gong2022
11月 1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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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学期即将开始啦!2022级的研究生新生同学们,大家一定很想知道,在南大读研期间能够得到哪些激励和保障,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学校的研究生资助政策吧!
期待各位同学在新阶段的学习生活中,全力以赴、只争朝夕、成就卓越!
研究生期间有哪些资助政策?
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答: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答: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分阶段、分类型资助,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15000元,另外学校和导师按标准发放相应的资助。硕士生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6000元。
答:每年按照12个月发放(毕业年级的12个月总额均分到10个月)到符合条件的学生银行卡中(约每月10日,遇周末可能顺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由于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助学金。
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答: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12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12000元,博士资格考核优秀的进入英才计划资助范围。根据德育考核、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实践成效、社会服务等因素,评选后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获奖覆盖面基本与研究生助学金的覆盖面一致。
答:经院系评选并公示,上报学校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2月中旬之前一次性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
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教育部设立的面向研究生的最高奖励。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在校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答: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具体分配名额和预算由上级部门下达。
答:经个人申请和院系初评、公示推荐,由学校研究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学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答:栋梁奖学金为学校出资设立,分为特等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两类,栋梁特等奖是研究生校级奖学金中荣誉最高的奖项。
特等奖学金奖励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从思想政治引领、科研创新能力、志愿实践服务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着力于选拔能够发挥榜样示范和先锋引领效应的优秀人才,每年评定人数不超过20人。奖励额度为20000元/人。
优秀奖学金奖励在某个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包括道德风尚奖、科研创新奖、公益服务奖、社会实践奖、自主创业奖和文体活动奖;以及在当年学校相关评优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额度为3000元/人,每年评定人数不超过50人。
答: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南京大学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栋梁奖学金。
为充分发挥栋梁特等奖在研究生群体中的榜样示范效应,每年的栋梁特等奖评选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展示,对于入选者的先进事迹也会进行宣传报道。
答:英才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是目前研究生校级奖学金中覆盖面最广的奖项。参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额度为博士生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硕士生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
在广大校友、校董、社会热心企业和个人的支持下,学校设立各项冠名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助力南大学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资助标准从2000元﹣20000元不等。
答:学校按照评定结果以及捐赠资金到校情况及时一次性将获奖资金发到学生银行卡上。
答: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包括助研、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助理,旨在鼓励研究生通过参与岗位实践,在提高科研、教学、管理能力和思想政治等综合素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酬劳,缓解经济压力。助研是由导师根据科教融合培养研究生的需要而设立的岗位。助教是根据课程教学改革需要而设置的助理教学岗位。助管是在学校和院系党委行政、图书档案等部门设置的管理服务助理岗位。辅导员助理是研究生思政队伍的一部分,要求研究生骨干具有榜样引领效应,具有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特点。
答:助研由导师安排。助教岗位可通过所在院系安排。助管和辅导员助理岗位可以登录南大主页“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研究生三助一辅”系统申请。
助研费由导师支付。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助理津贴由学校支付,一般每月不超过40小时,按南京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计酬。助管助教和辅导员助理津贴约每月10日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上(遇周末顺延)。
答:学校在每学年开学初,安排各院系通知同学登陆南大主页“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系统,院系、学校按照实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最终认定。同学可以完全放心系统的隐私保护。
答:按照学校不同时期工作安排,如“寒假返乡补助”、遇严重地域性灾害的“灾害补助”等,相关同学可参照学校的工作通知,登陆南大主页“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研究生补助申请”系统进行申请,院校两级审核通过后,补助款项会直接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上。此外,个别同学遇突发事件出现经济困难时,可向院系、学校申请临时经济困难补助,待审核批准后获得补助。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凭借自己的信用向银行申请获得,并在毕业后按还款协议逐期归还的贷款,该贷款制度的基础是研究生的个人信用。
生源地助学贷款:同学在家庭所在地(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后会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开学报到时将该受理证明(写上个人新的学号)通过院系汇总转研究生院,学校集中成功录入“回执校验码”后才完成申请过程。个别地方生源地助学贷款银行不是国家开发银行,也请将相关信息向院系报备,以便学校及时掌握贷款到校动向。
校园地助学贷款:同学通过中国银行主页,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并按照银行要求提交申请。
注: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本人全部自付。
答: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答:入学前,同学可根据录取通知书上的说明,登陆“研究生迎新”系统的绿色通道模块申请。报到时,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根据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情况对一些同学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答: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答: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且按照基本修业年限进行补代偿。
答:用于资助在校期间有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每生1500元。
如何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流程:向院系提出认定申请→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院系认定工作组评议→网上申请认定→辅导员审核认定→院系审核认定→研究生院审核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集中进行一次,每年重新认定,一般在秋季学期开学初完成;
学生家庭如因突发或特殊情况符合认定条件而未申请认定,可以随时提出认定申请;
已认定学生因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或其他原因申请取消认定的,由院系确认后书面上报研究生院,再由研究生院取消该生认定。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同学们遇事互相沟通、多向老师咨询,时刻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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