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员工为业绩替人考研,被判管制一年,替考入刑有法可依
替人考试估计很多人都有过这种经历,过去替人考试如果没被当堂认出,就可以蒙混过关,就算被查出来,也没有什么处罚,违纪成本太低。但是现在替人考试,严重的可以判处刑罚,这个代价不可谓不高。最近热传中信证券员工为了业绩替人考研,结果被判管制一年,罚款6000元。有人感叹现在券商内卷严重,有人觉得这处罚过于严厉。我们说大家需要社会公平,社会需要诚信,如果不加大处罚力度,替考现象就会屡禁不止,你们希望这样吗?
一、券商员工为业绩而替客户参加研究生考试被被判管制一年并罚6000元。据中国检察网公布的起诉书显示,中信证券大连分公司工作人员95后李某某,为提高年底销售业绩代替他人参加研究生考试。2020年12月26日,李某某代替兴某某考试时被考务室监考老师发现,并带至凌河分局派出所执勤民警处。后来被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兴某某让被告人李某某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代替考试罪。最终被告人李某某犯代替考试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二、替考入刑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的第四款之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不仅 别人代考会被判处刑罚,请别人代考者同样也会被判处刑罚,这个教训需要警醒大家。
三、替考入刑是不是太严重?
也许你觉得只是 人考试一次就被判处刑罚太过严重,可以有其他比如经济手段惩罚,但是我想说这其实非常有必要。如果违法成本太低,对惩治犯罪起不到作用,因此才会屡禁不止。我们一直呼吁教育公平,社会公平和社会诚信,为什么就不理解替考入刑呢?
记得当年评职称需要考试职称英语,而有一部分年纪稍大的人英语基础较差,怎么也通过不了,于是就找年轻的同事代考。造成没有找人代考的十几二十年职称评不上,而找人代考而没被查到的,早早就评上了高一级职称。两人水平不相上下,而职称有差别,可能导致工资相差1000元以上,你说这样公平吗?
同样在中考、高考或考研时,如果有人替考而升学,就可以改变一个人命运,而通过这种违法手段升学的,无疑会让本来有机会升学的另一个人失去机会,这难道公平吗?
社会需要诚信,考试需要公平,替考入刑可以有效防止这种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大众是公平的,也是必要的。
你们觉得这位95后券商员工替人参加研究生考试而被处罚值得同情吗?替考入刑你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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