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榜考研现代设计艺术史—荷兰风格派产生的影响及成就(一)

风格派是1918年到1928年间以荷兰为中心的现代主义流派。成员包括画家、设计师、建筑师,他们通过《风格》杂志来交流各种思想,因此得名。

严格来说风格派的绘画语言属于立体派的一分支。风格派把几何学作为造型基础,追求造型的普遍性,如同追求自然规律一样,他们的艺术和设计完全是抽象的,排斥一切写实的东西。

风格派的核心人物有画家蒙德里安,画家理论家、设计师杜斯伯格,设计师里特维尔德,还有后来加入风格派的一些建筑设计师。

风格派最初是在绘画领域发展起来,蒙德里安的绘画最能体现风格派的艺术思想。

他把“元素”分化到无与伦比的水平,纯粹的水平线、垂直线以及交叉的原色构图,把风格派的艺术语言利用得淋漓尽致,在设计上风格派追求一种终极的、纯粹的实在,追求以长和方为基本目标的几何体,把色彩还原为三原色,界面变成直角、光滑无装饰,用抽象的比例和构成代表绝对永恒的客

观实际。

蒙德里安认为红、黄、蓝三种颜色“是实际存在的仅有颜色”,水平线和垂直线“使地球上所有的物体成型”,所以在他的作品中,色彩上仅有红、黄、蓝三原色和无彩色系的黑白灰,造型上仅用水平线和垂直线。

这种设计观念很快被拓展到家具、室内设计和建筑上去,对建筑形式的发展在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红、黄、蓝》、《百老汇爵士乐》是蒙德里安的代表作,将绘画语言运用到风格派中,影响了风格派运动。

杜斯伯格是风格派运动的核心人物,主张艺术要“抽象的简化”。他认为: 比例是用来代替形式的,综合代替分析,逻辑构成代替充满热情的思想,机械化代替手工业,集体主义代替个人主义,这些都是风格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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