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博士,事业编!2022年江南大学宜兴研究生院非专任教师博士招聘公告
岗位a:熟悉光谱类分析仪器的操作和日常维护工作,对光谱类仪器有研究成果者优先;
岗位b:熟悉色谱类分析仪器的操作和日常维护工作,对色谱类仪器有研究成果者优先;
岗位c:熟悉电镜类分析仪器的操作和日常维护工作,对电镜类仪器有研究成果者优先。
(二)工作地点:江南大学宜兴研究生院。
(三)岗位纳入宜兴事业编。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应届毕业生应在拟录取公示结束,正式录取后15天内签订三方协议,并在获得学历学位证的次月入职。非应届毕业生一般需在拟录取公示结束,正式录取后1个月内入职;
(四)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报名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三方协议》,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后(2020年3月13日),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 未满5年服务期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附件:《2022年非专任教师岗位博士应聘基本情况表》、《应聘申请表》和《附件证明材料》
请将应聘表格以“江南大学宜兴研究生院非专任教师博士+姓名”命名后发送至报名邮箱:jnfzrbs@jiangnan.edu.cn;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15日。
2.应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对照岗位要求和填写提示,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的各类图片请用jpg格式,长*宽为10cm*7.5cm,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取消该招聘岗,我校人力资源处工作人员将在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5日期间,与应聘相关岗位人员联系告知;
5.报名时间截止后,我校人力资源处工作人员将邮件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在校内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等环节,其中体检需携带1张1寸照片及按校医院体检费标准个人自付体检费;
6.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招聘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7.经我校初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项考试及测试,否则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我校将根据岗位的报名情况,在综合面试前,酌情开展视频面试。最终成绩=技能测试*30%+综合面试*70%,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2.综合面试合格线为60分(总分100分)。校内综合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1.应届生凭我校开具的《政审调函》至毕业学校办理并加盖所在党支部公章;
2.非应届生党员凭我校开具的《政审调函》至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办理并加盖所在党支部公章;
3.非应届生群众凭我校开具的《政审调函》请至户籍所在地根据政审提纲开具政审函,并盖所在居委或村委的章。
(二)公示结束且无异议人员,江南大学人力资源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
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采用递补方式补足。
(四)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联系人:王宇灏、朱雯倩
联系电话:0510-85913512
邮箱:jnfzrbs@jiangn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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