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考研族,复旦、交大等5所沪上高校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己更新)

你今年打算考研究生吗?想到上海的知名高校提升自己的学历水平吗?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电机学院等5所高校最新公布了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招生计划数、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试时间等信息全部囊括在内,关心的同学们快来看看吧↓

复旦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拟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约6600人(含“推荐免试”直硕生、各类专项计划等),各学院(系)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发展,确定分学科(类别)、分专业(领域)的具体招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直硕生人数以上报教育部备案的录取信息为准。

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全校(含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航空航天学院)招生总规模为315名,择优录取。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规模240名,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规模40名。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含EMBA)招生规模700名,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含EMBA)招生规模400名。其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在招生录取阶段将根据生源及考试情况调整。

二、报考条件

第Ⅰ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原则上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的人员,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四级水平);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第Ⅱ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Ⅰ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Ⅰ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Ⅰ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Ⅰ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Ⅲ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第Ⅰ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体见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第Ⅳ条 报名参加“强军计划”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强军计划”研究生主要招收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科研试验基地和新型作战力量部队技术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35周岁以下、实际工作满4年以上(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报考专业须为军队急需且与目前从事工作紧密相关,报考专业目录按政干发[2011]91号文件执行。2019年录取的“强军计划”硕士研究生将按国家规定和学校标准收取学费。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 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等考生应选择学校报考点(3105)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时间: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18年11月7日至10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2.本考点(3105)考生,包括: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并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本考点的“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工作。

3.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应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不准考。

5.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学校按照学科门类和不同学位类别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参加复试人数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方式,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待准考后通知(将在复试通知时说明)。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培养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

五、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凡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学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六、体检

复试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含推免生)。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七、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学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按定向合同就业。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型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将不予录取。

八、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学校财计处网(www.jdcw.sjtu.edu.cn)上的公示学费项目。

九、其他

1.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48。

2.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

3.招生简章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招生专业为“专业学位”,第三位不是“5”的为学术型。

4.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联系方式

1.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123-108

网站:yzb.sjtu.edu.cn email: yzb-ss@sjtu.edu.cn

2.上海交通大学本部招生学院(系):

http://yzb.sjtu.edu.cn/information/master/lianxi.htm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5室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248

传真:021-53068810

Email:yzb@shsmu.edu.cn

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依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前沿学科,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建设,加大对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的一流学科建设力度。学校学位授权点覆盖理、工、农、医、经、管、文、法、艺术、哲学、教育11个学科门类,36个一级学科。有68个本科专业;26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48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80个博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MBA、EMBA)、公共管理(MPA)、法律(JM)、社会工作(MSW)、会计(MPAcc)、艺术(MFA)、金融(MF)、翻译(MTI)、药学(M Pharm)、工程管理(MEM)和工程(含18个领域)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7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上海市重点学科、7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3个“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2019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00余名(含推荐免试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0余名。教育部将于2019年3月左右下达研究生招生规模,故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各专业已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二、招生类型

学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享受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和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学校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方向),工程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定向培养的人员。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报名参加金融(MF)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者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若报考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若报考非全日制方向,须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和第4项中的(2)、(3)、(4)的要求。

6.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公共管理、金融、会计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学校2019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报考设计学、景观规划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专业的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华东理工大学(代码3107),并且必须到华东理工大学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

除上述所列专业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 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对本人曾经所受奖惩情况要作如实的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亲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其中,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流程,以及网上缴费的时间、缴费网址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上另行公布。

2. 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其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除报考设计学、景观规划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专业的考生外,在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进行现场确认的所有非应届考生(含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上海市考试院相关要求;在其他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则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执行。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的考生外),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的成绩证明资料(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报考学校并在上海参加考试(报考点代码为3107)的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完成网上缴纳报考费,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则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缴纳报考费。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第一单元考试科目(第1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考试科目(第1天下午)外国语

第三单元考试科目(第2天上午)业务课一

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第2天下午)业务课二

其中,教育学、医学门类,以及药学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和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

(三)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七、复试及录取

(一)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将根据学科专业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要求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二)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学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由导师与考生间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四)复试加试

1.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即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3.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MEM)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学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九、其他

(一)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研究生收费标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生待遇水平,学校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助学贷款和其他多种计划外奖学金在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可咨询学校研工部(联系电话:021-64251021,021-64253035)。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均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具体可咨询专业所在学院招生联系人。

(五)学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报考。

(六)非上海户籍或工作地点不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以及不在上海就读本科的应届生均不能选择华东理工大学(代码3107)作为报考点;但报考设计学、景观规划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专业的考生只能选择华东理工大学(代码3107)作为报考点。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根据上海市考试院相关要求提供材料。

(七)选择华东理工大学(代码3107)作为报考点的考生请注意: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收取报考费,考生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非研招网或学信网)进行缴费(预计11月初开通缴费功能)。具体缴费时间和缴费网址将在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上另行公布。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则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缴纳报考费。

(八)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九)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十)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学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十二)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三)考试期间,《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均上不得书写任何文字、符号或者标记;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含手机)进入考场,若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等违规设备,一律按作弊处理。

(十四)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0月中下旬;学校将适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招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了解各专业剩余的用于全国统考的招生名额,以便及时调整报考专业。

(十五)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

(十六)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联系邮箱:yzb@ecust.edu.cn

监督电话:021-64252580

监督邮箱:jjch@ecust.edu.cn

上海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及招生简介:

上海师范大学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6个。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1个学科进入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入选学科数位居上海市属高校第二;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3个学科进入ESI前1%学科。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机构“教师教育中心”落户学校,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教育的全球影响力。学校现有各类研究生8000多人。

2019年学校在10个学科门类(学术型)和16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类别拟招生总数,也包括本校拟接收推免生数(计划不超过200名,含支教团专项计划,分布到全日制各学科)。最后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除上述人员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即专业代码第3位非“5”)者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a.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8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须有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不需要);b.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须有相应证书或证明原件;c.不能跨专业报考(即所学大专、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均需相关);d.必须直接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报考点须选“上海师范大学”,考试地点也在学校。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报考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及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即MPA,非全日制,主要利用周末及其它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主要利用暑假及其它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只对中、小学从事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教师开设。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暑期在职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6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复试时考生除携带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证明原件,学校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报考规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即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非全日制,主要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及部分工作日学习)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3)已完成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并已经获得合格证书;

(4)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区教育局同意报考。

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规培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5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考点(即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为“上海师范大学”。现场确认时除携带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上述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及经审核盖章的《“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协议。

报考部分艺术类学术型专业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详见专业目录各专业方向备注)的考生考试地点、现场确认地点都必须在上海师大,网报时也须正确选择报考点必须为“上海师范大学”。

学校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的人员。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

三.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的相关公告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注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学校核验。网报时请注意核对所填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很多校验问题都是填写错误所致。

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

五.复试录取:

学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复试由学院分别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等信息届时请见我院网站或学院相关通知,差额比例由学院确定,一般不低于120%。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可除外),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是否加试。各学院将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综合初复试成绩,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者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协议。

考生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六.根据上级文件,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另见我院网站相应公告。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积极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对象为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另外还将通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对于部分优秀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学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将提供一次性生源奖学金(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详见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办法)。

七.学制及证书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不等,详见另行公布的“收费标准”。 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参考书购买等问题可参见招生工作栏常见问题中的“复习迎考相关信息”。 复习资料和具体专业方面问题请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随同列出,也可浏览各学院网站。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在网上公布,无印刷版。

九.学校代码:10270,地址: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100号。我办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 编:200234;联系电话:021-64322314。研究生院网址:yjsc.shnu.edu.cn。

注: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本网站招生工作栏内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研招办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2019年上海电机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学校2019年拟招收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72名左右(含5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名额),录取时,各学院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规模数和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半,学校在培养过程中将按照学制规定执行,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全脱产在校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主校区为上海市临港新城校区。

三、学费、奖助体系及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19年,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5000元。

学校构建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入学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组成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高达90%,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此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获奖人数及金额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在校研究生还可通过“三助”岗位获得相应劳务报酬。

学校为吸引高素质、优秀生源,设立研究生新生入学奖学金:

1. 凡第一志愿报考且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2. 全日制本科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3. 全日制本科毕业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注:以上奖励可就高享受,但不同时享受

同时,学校每年会选拔资助优秀研究生短期海外访学;资助研究生创新项目;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等科研成果也有相关奖励。

四、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同等学力考生在现场确认前,须将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寄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如逾期我办仍未收到相关材料,按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五、统考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 月10 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计划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考生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历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必须准确无误。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初,具体日期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名时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考生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七、初试

1.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2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5.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复试

1. 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2019年3月另行公布。

2.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九、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十、录取

1.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学院内被录取,学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学院。

十一、其他

1.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2.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3.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4.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5. 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学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6. 同等学力考生在现场确认前,须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学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7.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9.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0. 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sdju.edu.cn)。

单位代码:11458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38223020

传真:021-38223020

E-mail:yjs@sdju.edu.cn

网址:http://yjs.sdju.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橄榄路1350号

邮政编码:201306

资料:各高校官网、官微

编辑: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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