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工程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55+40人
我校2023年拟招收军队博士研究生55名,均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其中招收军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限额为4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和海军参谋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为军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军队在职干部或委任制文职人员。
各类考生除符合国家关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体检要求
(1)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2. 资格审查要求
(1)军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填写《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单位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院)审批。
(2)军队在职
干部。须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报考前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军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核准,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我校将依据“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备案数据”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3. 现役军人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交师(旅)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最近一次体能考核达标证明。
地方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地方博士研究生40名,均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考生须为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地方人员,或者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地方人员。不招收现役军人考生和委任制文职人员。
2. 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有关说明
1. 地方研究生录取后不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毕业后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自主就业(可面向国防工业部门、科研院所以及军队文职人员岗位就业)。
2.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标准收取地方研究生学费,并按月发放助学金,设立学业奖学金,提供助研岗位。具体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学费按学年收取,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后按实际在读学期数计算,标准为5000元/学期。
(2)国家助学金:1500元/月(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
(3)国家奖学金:30000元/年,按教育部下达比例执行。
(4)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比例为50%,每人18000元/年;二等奖学金比例为50%,每人10000元/年。
(5)新生奖学金:硕士阶段表现优异的新生可参评新生奖学金,每人8000元。
(6)助研工作津贴:根据岗位不同为3000元—9000元/月。
(7)就餐补贴:250元/月,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
(8)家庭经济困难补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每人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生,每人2000元。
(9)学校为每名在校地方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注:无工资收入且档案转入学校者,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工作津贴等。
报考流程及有关说明
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方式主要包括“申请-考核”、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具体可登录研招网或军训网我校有关页面查看实施办法。其中,仅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
考生可以“申请-考核”或“普通招考”两种方式报考我校军队、地方博士研究生。其中,确定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招生考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工作,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可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
一、“申请-考核”方式
符合《海军工程大学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22年7月修订)中考生报考条件的,可报考“申请-考核”方式。
1.网上报名
9月1日至10月12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用学信网帐号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博士网报栏目,向海军工程大学提交报名信息(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格式jpg,大小20k-100k,底色为蓝色),选择“申请-考核”方式。报名信息填写完毕生成报名号后,点击“填写附加信息”,上传本人《2023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pdf格式,可在报名页面右上方“附加要求”处或登录“海军工程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2.现场(网上)确认
生成报名号且成功上传“申请表”pdf附加材料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确认时间拟定为10月12日,确认方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3.综合考核
确认成功的考生方可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体检。考核时间和方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二、“普通招考”方式
1.网上报名
9月1日至10月2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用学信网帐号登录互联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博士网报栏目,向海军工程大学提交报名信息(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格式jpg,大小20k-100k,底色为蓝色),并选择“普通招考”方式。报名信息填写完毕生成报名号后,点击“填写附加信息”,上传本人《2023年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pdf格式,可在报名页面右上方“附加要求”处或登录“海军工程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2.现场(网上)确认
生成报名号且成功上传“申请表”pdf附加材料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确认时间拟定为10月20日,确认方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3.准考证下载
考生于10月26日至10月30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涂改无效)。
4.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拟定于10月29日至10月30日,共3门笔试科目(①外国语;②业务课一;③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31日,主要进行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查(含思想政治素质、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学术能力和创新潜力等)。考试方式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
2.各学科招生计划待上级机关有关文件正式下达后另行公布。
3.2023年9月前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军地考生均可报考。2023年3月前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于2023年春季入学;2023年9月前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于2023年秋季入学。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
(2)CET6≥425分,或PETS5≥50分,或TOEFL≥75分,或IELTS≥5.5分(成绩有效期5年,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
(3)近3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以上(含)所属报考学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由各院(所)组织。院系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完善(应届生入学后须审核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明确,并加盖公章。凡因提供虚假材料或报考条件不符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学校对考生初、复试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7.每名导师年招生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导师姓名后注有“(兼)”“(联)”的为我校外聘的兼职导师、联合培养导师。
8.考生须有2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
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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